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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纺织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发[2009]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纺织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六月三日
湖南省纺织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
贯彻落实国家《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是重要的纺织省份之一。近年来,通过改革改制、优化结构,纺织产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以来,纺织规模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1.8%,2008年达到383亿元,占全省GDP的4%,综合实力居全国第14位,其中苎麻纺织的产能、技术水平、出口额都居全国首位,产值占全国的80%。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型纺织装备和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现有1家国家级和8家省级技术中心,民营企业数量占全行业的98%以上,民营化程度居中部首位。 产业集聚程度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常德棉纺织、益阳棉麻纺织、株洲纺织服装等3个产业集群,以及华容棉纺和家纺、汉寿棉纺和苎麻纺织、蓝山毛针纺、宁乡服装、炎陵棉纺等7个产业基地。涌现了一批骨干企业,其中东信棉业产值过10亿元,进入全国棉纺织30强,东方时装、忘不了进入全国服装100强。 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全省纺织产业吸纳各类就业人员逾400万,其中从事棉麻种植的农民近200万,直接从事纺织加工的70万,相关商业流通人员130万,在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城乡就业压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全省纺织工业发展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产业化水平较低。初级产品占纺织产品的比重超过90%,终端产品少。2008年棉纺锭300万锭,占全国的3%;苎麻纺锭17万锭,占全国的43%;但布产量仅占全国的0.8%,服装产量占全国的0.7%,化纤产量占全国的0.1%。传统产品多,新兴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少。终端产品中,服装用纺织品比重超过70%,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比重不到30%,低于全国18个百分点。 产业链不完善。从原料到终端产品未形成配套产业链,影响服装生产的关键行业-印染后整理生产水平低,服装用面料自给率不到10%,服装产品贴牌现象普遍。制约苎麻产业的关键环节苎麻生物脱胶工艺运行成本高,难以批量生产。 产业集中度较低。没有形成大规模产业集聚区,缺乏带动力大的龙头企业,全省462家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平均资产只有4286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个百分点,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 二、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加快突破关键技术和工艺,促进产业升级;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快培育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带动原材料基地和专业市场的发展,推动产业集群集聚;以提高附加值为目标,加快服装、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品的开发生产,切实提高产业化水平,使纺织成为全省新型工业化的支柱产业。 (二)主要目标 1、总量目标。到2011年,纺织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680亿元,年均增长20%。力争到2020年,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强。 2、结构目标。到2011年,终端产品产值占全行业产值的45%以上;家用和产业用等新兴产品纤维消耗量超过35%。培育形成5-10个产值过10亿元的骨干企业、12个过10亿元的纺织园区和基地。株洲服装市场发展成为中南部地区规模最大的服装市场。 3、技术进步目标。到2011年,先进装备占比达65%,新产品产值率由目前的6%提高到15%,全行业劳动生产率由6.6万元/人提高到9万元/人。 4、节能减排目标。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降低5%,水耗年均降低7%,污水排放量年均降低7%。 三、发展重点 (一)突出发展终端产品 服装。瞄准国内中档市场和国外新兴市场,以男女时装、职业装、针织内衣等为重点,大力引进高水平设计人才和先进生产设备。以东方时装、忘不了、益鑫泰、派意特、韶峰和金鹰等企业为依托,扩大品牌知名度,带动面料、辅料、设计、技术、工艺、营销和服务等产业配套发展,进一步拉长产业链,建设中部地区服装生产基地。 家纺。依托梦洁、多喜爱、富丽真金、晚安等骨干企业,构建以中高档床上用品为重点的家纺产业链;依托宝丽、建辉、龙源、长沙毛巾集团等骨干企业,加速巾被行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加强产品设计和系列产品的配套开发,建设中西部地区巾被生产基地。 产业用纺织品。以湘维、中核湖南无纺布、恩泽水溶布、鑫海绳网等企业为骨干,将产业用纺织品培育为新的增长领域,扩大在环保过滤、交通基础设施、建筑、新能源、医疗、农业、渔业等领域的应用范围。重点发展多功能复合材料、耐高温过滤材料、高功能篷盖材料、麻地膜材料、高性能增强复合材料、汽车用内饰黄麻和苎麻、医用制品等纺织产品。 (二)加快建设生产基地 棉纺织。以华容、汉寿、炎陵等棉纺织基地为基础,依托东信、云锦、金丰、银阳、杰新、银太等骨干企业,实施以提高“三无一精”(无卷、无接头、无梭和精梳)产品比重为目标的升级改造,加快发展高档精梳纱线、无接头纱、多种纤维混纺纱线和差别化、功能化化纤混纺、交织织物等中高档产品。到2011年,精梳纱、无接头纱、无梭布比重分别达到30%、60%和50%,无卷化率超过60%。 苎麻纺织。突出苎麻纺织的特色优势,大力推广高支优质苎麻品种的培育种植;依托华升、益鑫泰、广源、鑫源和明星等骨干企业,加速苎麻纺织的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装备水平。重点开发高支、多种纤维混纺、交织、色织等高附加值产品。到2011年,苎麻生物脱胶技术应用率超过90%,无梭织机占比90%。 (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化纤。以中特、湘维、合力化纤、拓普竹麻等企业为骨干,加快高强高模聚乙烯和高强维纶等特种纤维的产业化进程,重点发展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防弹头盔、防弹背心等军警用防护产品及民用产品。依托竹、麻资源优势,推进可降解、可再生生物纤维的综合开发利用。 印染后整理。以杰新、安江印染等企业为骨干,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印染后整理工艺和设备升级,重点解决印染行业产品质量稳定性差、能耗和水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在棉麻纺织和服装制造集中地区,通过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企业兼并重组,建设一批现代印染企业。 纺机。依托常德纺机、邵阳纺机、衡阳纺机等骨干企业,引进消化先进技术,重点发展高性能经编机、气流染色机、新型定型机等设备,提高机电一体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大力培育产业集群 重点依托环洞庭湖区的棉、麻原料优势,培育壮大常德棉纺、益阳棉麻等产业集群;发挥湘南区位优势,积极承接沿海纺织工业转移,建立蓝(山)宁(远)道(县)沿海纺织工业转移带;以株洲服饰市场群为中心,支持株洲芦淞、醴陵船湾、长沙城区、宁乡县等地服饰产业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 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纺织产业在特殊时期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迅速落实国家对纺织产业的政策措施,并积极争取列入全国纺织生产基地、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基地。要把纺织列入省新型工业化支柱产业,加大扶持力度。 (二)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通过上市、外资嫁接改造、债转股等多种形式,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对困难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按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三)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推进产业链招商,加快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充分依托大企业研发能力和营销网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拓展国内外市场。选择认定一批省级纺织工业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对引进园区的企业,在土地、厂房使用和工商注册等方面给予优惠。省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加工贸易专项资金向纺织项目倾斜。 (四)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与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进入当期收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费用的50%加计扣除。对企业的“三废”处理项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拆迁补偿、税费减免,排污费以奖代补。对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允许加速计提设备折旧。 (五)加大金融及财税支持力度 对基本面较好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到期的贷款适当展期。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以信托方式融资,鼓励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向纺织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减半收取担保费用,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减半收取纺织企业信托产品发行费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年度新增10%以上部分,省财政给予适当风险补偿。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政府采购的职业装和纺织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省内优质产品。 (六)突出发展苎麻特色产业 对苎麻加工企业出口产品,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相关部门优先受理苎麻出口企业退税申报,优先安排退税指标,优先办理退库。 (七)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 充分发挥纺织行管办的服务协调职能,建立重点企业跟踪制度,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信息咨询、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开发、时尚发布和人才培训等4大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纺织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附件:
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实施时间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 省发改委 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劳动保障厅、长沙海关等 2009-2011 2 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省经委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等 2009-2011 3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省商务厅 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纺织行管办等 2009-2011 4 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省经委、省科技厅 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纺织行管办等 2009-2011 5 加大金融及财税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省财政厅、省经委、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等 2009-2011 6 突出发展苎麻特色产业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长沙海关等 2009-2011 7 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 省经委 省统计局、省纺织行管办 20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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