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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09]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人民政府, 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阿拉善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一日
阿拉善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区纠风工作会议及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年度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现就2009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盟2009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和盟委行署工作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对盟委、行署确定的十五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目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明确任务,指定专人抓好落实。民生工程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做它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盟直各项目部门要按期拨付补贴资金,盟、旗两级财政要按要求和规定兑付各项配套资金,各旗及项目单位要将中央、自治区和盟级补贴资金按期足额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牧民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流转、征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农牧民得实惠;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巩固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做好农资打假工作,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对制售假劣农资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问题进行行政问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 (三)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逐步建立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预警、处置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防范安全风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继续实行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加强对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管;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措施;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坚决纠正和制止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 (五)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盟本级及各旗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关于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积极推动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开办有偿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线"(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广大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教育,增强教师队伍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六)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特别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性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审计,监察部门要开展经常性抽查和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扶贫、救灾资金监管。监督各地强化对各类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资金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建立扶贫、救灾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公平、有效发放。 (七)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进一步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撤销收费站点名录和时间表,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确保车辆通行非免缴政策落实;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强化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确保道路安全;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治理公路"三乱"快速查处机制的作用,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 (八)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查处乱收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扩内需、保增长、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维护消费者权益。 (九)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系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和增加基层及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 (十)继续开展和深化民主评议,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重点开展对各部门二级单位、基层站所以及学校、医院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活动,结合年内开展的"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改进民主评议方式,扩大民主评议行风义务监督员队伍,尝试开展"万名群众评议政府及部门"问卷调查活动,评选出一批"群众满意机关和"群众满意窗口单位"。深化"行风热线"工作,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力求解决问题更加有效。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于行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各旗、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 (二)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旗、各部门要在全面落实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把监督落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及推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等项工作,作为2009年度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是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纠风部门的重要职责。各旗、各部门要把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摆上重要日程,贯穿全年工作始终,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案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旗、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实际,选择一至二项群众反映突出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建议。 (五)加强纠风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机构和干部素质是决定工作成效的关键所在,全盟各级纠风机构特别是旗级纠风机构一定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纠风队伍建设。要选择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的干部充实到纠风队伍中来,以适应和满足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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