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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局关于转发市创卫办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安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市旅发[2008]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现将市创卫办制定的《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抓紧组织实施。 在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中,各单位重点要对照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标准,切实把创卫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结合实际,总结创卫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旅游行业创卫走在全市前列。

西安市旅游局 二○○八年七月八日
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卫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近四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后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暗访调研、技术评估、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等四个重要评审环节,今年5月6日,全国爱卫会已正式命名我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实现了市委、市政府的创建奋斗目标。然而,5月中旬以来,我市的市容大环境保持工作标准有所下降,创卫工作有所滑坡,具体表现在:部分路段特别是背街小巷清扫保洁质量有所降低,垃圾清运不够及时;出店、占道经营回潮较为严重,部分建筑工地扬尘、车辆带泥上路,待建工地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遏制近期市容大环境反复回潮现象,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卫成果,维护西安良好外部形象,真正使创卫为民、创卫惠民的承诺落到实处。市创卫领导小组决定从6月18日起在全市开展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百日行动的时间 2008年6月18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二、百日行动的目标 通过开展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深入解决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及时、出店占道经营反复回潮、建筑工地扬尘、待建工地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以及机动车辆乱停放等一批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顽疾”。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和投入体制,逐步建立完整高效的作业、监督、评价和考核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相关长效管理制度,促使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确保城市始终处于干净、整洁、有序的状态。 三、百日行动的主要任务 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重点解决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六大类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标准,明确任务,确保六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市市容园林局和各区县(开发区)要精心安排,提高标准,建立完善作业和监督管理队伍,认真做好全市的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一是要积极落实每天14小时以上的保洁制度,切实为一、二、三类道路配备数量充足的保洁人员,同时要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洁人员到岗到位,并按照操作规范及时对大街小巷进行清扫保洁。二是要充分发挥高压冲洗车辆和道路清扫车辆的作用,合理安排时间,重点对城市主要干道和高架桥、隧道涵洞进行冲洗和清扫,确保这些区域内及道沿下、道路隔离栏周围干净整洁。三是要及时清理和清运垃圾。要为保洁人员配备足够的密闭垃圾车辆,安排专人督促保洁人员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已经建成的垃圾压缩中转站要全部投入运转,确保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四是做好环卫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工作。要按照规定配足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安排专人对全市环卫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对受损、缺失的环卫设施要及时维修和增设,确保环卫设施正常使用。 (二)疏堵结合,坚决遏制出店占道经营回潮现象。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增强责任心,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和时间,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大型农贸市场、城中村喇叭口、人流密集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落实专人,设岗定责,严防死守,确保主要街道全天无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近期要特别加强对沿街贩卖水果摊点和夜市占道经营的执法力度,坚决遏制住占道出店经营大面积回潮现象。对沿街散发宣传单和乱张贴、乱涂写行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坚决予以清理。同时,要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引导摊贩入店入室经营,并采取有效办法让摊贩在店内长期稳定经营,避免与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捉迷藏”现象反复出现。 (三)对全市建筑工地和待建工地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市建委、城管执法局、市政委、市容园林局和各区县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对全市的在建、待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整治,市建委、市政委要督促所管和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工地内的物料堆放、垃圾清运、职工食堂和宿舍的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地内干净、整洁、有序。市区市容园林局要做好在建、待建工地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工地外围垃圾。市区城管执法局要经常对在建、待建工地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带泥上路、沿街抛撒建筑垃圾现象。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二次扬尘的管理,督促施工方采取“湿法”作业,对建筑渣土和物料进行覆盖,防止出现二次扬尘。 (四)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贸局和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计划尽快实施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确保集贸市场硬件设施满足需要。同时,要督促市场开办方安排数量足够的保洁人员,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认真做好市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为市民群众购物创造良好环境。市区县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市场经营者正确使用“三防”设施,并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五)开展“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各区县和卫生、工商等市级部门要集中力量,逐街道、逐社区、逐市场、逐村对“六小”行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监督整改,并长效保持。特别是对“六小”行业的消毒和“三防”设施有而不用的问题,对餐馆食堂和单位社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各区县和市区卫生监督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市“六小”行业整治成果得到不断提升。 (六)集中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要对全市机动车辆停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科学合理划分停车区域和车位,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同时,要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人行道和慢车道无车辆乱停放现象。 四、百日行动的实施步骤 为突出重点,扎实认真搞好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确保创卫成果巩固提升取得实效,按照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8日至6月30日)在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同时,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各自的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夯实责任,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确保百日行动尽快启动并顺利实施。 (二)重点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在此阶段,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认真按照百日行动方案进行实施,确保市容大环境有一个明显改善。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阶段,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在继续整治巩固的同时,认真做好总结,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做法,要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这些制度长期得到落实。 五、几点要求 (一)在市创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分别制定各自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做到既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二)各区县、各开发区是这次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搞好辖区内百日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既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又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开展整治工作。 (四)市属各新闻媒体要积极跟进,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对本次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各区县、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在开展本次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与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工作不力、应付拖拉的责任单位要在全市公开曝光,推动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良好效果。 (五)市创卫办在百日行动期间要加强督促检查。按照百日行动三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检查考评方案,认真对各区县、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考核。每个阶段检查将根据情况,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不间断进行,同时参考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媒体曝光问题情况,逐项进行量化打分。百日行动结束后,对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工作成绩进行汇总排出名次,按照得分情况排出前、后三名,并将结果报市考评办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予以奖惩。 (六)积极探索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在百日行动期间,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制度,特别是要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建筑工地管理、占道出店经营治理、集贸市场管理等方面采取的好做法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和提炼,并从人员机构设置、经费投入、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及奖惩兑现等方面进行研究,逐步建立适合本行业、本辖区的长效管理办法和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创卫成果长久得以保持。 (七)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都要按照市创位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卫职责任务,积极参与巩固创卫成果百日行动,建立落实创卫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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