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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8]7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南昌市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源头治理腐败,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内在全市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南昌经济社会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打造优质的政务平台。 二、目标要求 坚持推进“网上审批制度”与推进“两个集中制度”相结合、推进“网上审批制度”与推进“电子监察制度”相结合、推进公共资源集中交易与实行电子监察相结合,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三个目标”:行政审批网上化、行政监察电子化和市县(区)电子政务一体化。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胡 宪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东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董化杰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曾亦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李国根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罗增明市政府副秘书长、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龚亚立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宋铀市政府副秘书长、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主任 陈韦人市发改委主任 程晓林市经贸委主任 崇江林市人事局局长 陈匡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廖南萍市法制办主任 张知明市外事侨务办主任 邓建新市安监局局长 张正新市质监局局长 李国华市档案局局长 刘小平市招管办主任 程其调市信息办主任 刘海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袁才华市国安局局长 梁礼伦市民政局局长 吕建民市司法局局长 吁小平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徐伟保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周宏伟市国土局局长 罗剑云市规划局局长 张鸿雁市市容局局长 胡焘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郭毅市房管局局长 郑炜市园林局局长 申少平市环保局局长 陈国凤市交通局局长 鞠锦璋市人防办主任 黄维象市公路局局长 胡细泉市农业局局长 樊三宝市林业局局长 李克荣市水利局局长 任美清市计生委主任 吴延年市气象局局长 涂宗勤市外经贸委主任 张根水市财政局局长 万仁如市统计局局长 吴 晨市物价局局长 杨小林市粮食局局长 刘东庚市工商局局长 曾光辉市国税局局长 朱文保市地税局局长 熊晓武市教育局局长 陈喜民市科技局局长 黄中平市文化局局长 魏国华市卫生局局长 王国昌市广电局局长 姜波市体育局局长 王建华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力市药监局局长 肖玉文南昌县县长 胡敏新建县县长 勒世标进贤县县长 周亮安义县县长 邹传坚东湖区区长 周智安西湖区区长 罗蜀强青云谱区区长 梅茂发湾里区区长 胡小洪青山湖区区长 黄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书记、副主任 李有才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副书记、副主任 熊一江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主 任:曾亦冰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李国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邓九藩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 李联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执法监察室主任 王国辉 市法制办副主任 姜方保 市信息办副主任 胡国杰 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四、功能布局 根据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需要,按照科学设置、合理利用、有效监管的原则,建立以下“五个子系统”和“一个监控中心”: (一)网上审批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实行行政审批信息化,实现被许可人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在线查询、在线投诉。审批的过程信息及结果及时通过网站或短信等方式反馈给申办人,并通过政务网实现审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审批事项的掌握。 (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全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活动推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增强电子监察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监督效果。 (三)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系统可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与行政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审批事项要求、申请表格等信息下载功能,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四)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以行政审批监察为重点的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实现行政许可从申请、受理到办理的全程、实时在线监察。并将系统与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监察局局长、分管副秘书长、监察局分管副局长及市监察局相关处室的电脑实行在线连接,进行实时监控。 (五)绩效评估系统。根据电子监察系统定期采集的数据,对一段时期内纳入电子监察各行政审批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建议和处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六)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并在监控中心建立监控大屏幕及其它监控设施,由市监察局及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察室派员参与监督。 五、任务分工 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上下互动、分类推进”的原则,对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作如下分工: (一)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搞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制定电子监察相关管理制度及电子监察工作的实施。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制定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审批工作的管理。 (三)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负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软件开发、硬件组装和技术维护,实现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并搞好经费预算。 (四)各行政审批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事项进行梳理,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提供技术参数。 (五)市法制办:负责对许可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把关。 (六)各县区:负责推进本县区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作好与市级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 (七)市招管办:负责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活动的办理流程、条件、时限等事项进行梳理,为将“四项制度”工作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提供参数。 六、步骤安排 全市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6月30日) (一)成立全市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南昌市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三)召开全市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会。 第二阶段:市级系统建设 (一)技术筹备及招标工作(7月1日-9月15日) 1、各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按要求对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并流程再造,精简程序。 2、市法制办对许可单位再造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核。 3、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开发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技术方案。 (二)设备安装( 9月16日-10月30日) 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在现有电子政务的基础上,对相关设备进行整合、改造,建立市本级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 (三)系统调试(11月1日-12月15日)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进行试运行,及时修正系统运行中的问题。 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业务培训。 3、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四)正式运行(12月底) 在系统试运行稳定的情况下,召开市本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开通仪式,正式启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第三阶段:县区系统建设(2009年1月-7月) (一)项目推进。(1月1日-5月30日)在总结市本级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区按照市级模式,推进本县区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二)检查验收。(6月1日-6月30日)市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开发区建设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 (三)系统对接。(7月1日-7月30日)在市、县级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起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实现市级系统与县级系统管理的对接。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09年8月底) 召开全市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作法,表彰先进,并提出长效管理的要求。 七、工作要求 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同时项目的建设又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办事机构,为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打好基础。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际,明确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本单位各项任务的按期完成。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推进网上审批工作要总体把握、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围绕网上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发证等主要环节,对实行网上审批要逐个项目、逐个程序进行研究,制定网上审批流程,明确办理的条件、时效等要求,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尽可能压缩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各县区要结合本县区实际,适时启动电子政务建设,夯实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 (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市法制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和市直单位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在政策把握、技术应用上予以全力支持。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对行动迟缓、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市接受省政府检查验收的,要查清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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