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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新疆六建接管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8]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新党财办[2008]2号文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阅[2008]1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喀什行署于2008年6月24日与新疆建工集团签订了《新疆六建整体移交协议书》,为做好接管工作,行署决定成立新疆六建接管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黄三平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 热甫卡提·努热合曼行署副专员 洪家范行署副秘书长 孙维邦地区国资委主任 刘开银地区经贸委主任 牛俊民地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 苏向东地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建英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狄若竹地区国资委副主任 庄严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甘其溥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艾尼·玉买尔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锐地区国土局副局长 尚军地区审计局副局长 艾尔肯·吾布力地区工会主任 罗爱民地区国税局副局长 白力胜地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希泉地区中级法院副院长 艾克拜尔·麦麦提明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加治堂人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 穆克代斯·阿西木地区人事局党组书记 吴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高翊地区老干局局长 刘国平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白洁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卡尔曼·艾则孜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一个办公室,职责分工如下: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组 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新疆六建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全部在册职工(在职人员、内退人员、待岗人员)“五险”缴纳情况及离退休人员、遗孀、工伤、领取抚恤金、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余命年各项费用的测算工作。并负责界定阿克苏地区库车分公司的离退休人员身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交阿克苏地区。 二、土地组 由地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新疆六建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所有土地资产的评估确认工作。 三、资产评估审计组 由地区国资委负责新疆六建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资产的评估工作,资产的确认由喀什地区、自治区财政厅、新疆建工集团共同审核后,报自治区国资委审定。 由地区审计局负责新疆六建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审计工作。 四、卫生组 由地区卫生局和人事局负责新疆六建医院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资产的剥离及人员身份界定工作,落实社区济困医院的有关政策。 五、工程款清理组 由地区建设局负责新疆六建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在建工程和竣工工程的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六、离休人员安置组 由地区财政局和地区老干局负责六建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离休人员费用支出测算,地区老干局落实离休人员安置工作。 七、住房公积金及房改组 由地区住房公积金办负责新疆六建基准日(既2008年5月31日)住房公积金、房改、集资建房的清理清欠工作。 八、税收清理组 由地区地税局牵头负责,地区国税局协同,对新疆六建税收进行清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国资委,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孙维邦地区国资委主任 副主任:狄若竹地区国资委副主任 工作人员:王建华、艾尔肯·热西提、王永新、拜秀娟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汇总各工作组的情况及日常事务。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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