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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9]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赵建峰(市政府) 副组长: 沈万升(市国税局) 陈一兵(市公安局) 董渭(市地税局) 夏林生(市财政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委、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沈万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炳华、潘荣根、金鸣、周坤彪、张建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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