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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4月24日政府专项会议精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巴政办字[2009]1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09年4月24日,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建平,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韦亚力主持召开专项会议,传达了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议定并报请市委同意的规范津补贴工作中涉及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严肃人事和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精神,下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六部门《关于规范津补贴工作中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答复口径》。为进一步落实4月24日政府专项会议精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关于严肃人事和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规范津补贴工作中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答复口径》,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答复口径,严明组织纪律,明确信访群众提出相关诉求的处理意见,切实维护市委、政府既定政策法定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但不是对以往出台政策的修订。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反思以往对群众信访工作的漏洞和工作上的缺失、缺位,杜绝传达、解释工作不到位、思想工作缺乏耐心等问题,明确维稳责任,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中的信访疏导、单位维稳和对信访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涉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要面对面地向上访人员讲解政策,做好疏导劝解工作,使上访人员深刻理解市委、政府对离岗辞职人员信访问题所做的决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提前离岗人员津补贴(补助)发放工作,妥善解决好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信访问题。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要站在维稳的角度和全市大局的高度,采取有效的工作方法,做好接访和政策解释工作,充分估计规范津补贴工作中可能继续出现的上访、群访问题,把矛盾和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要对非访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履行维稳职责,对非法串联、非法集资的信访召集人要及时掌握信息和非访动态,采取必要的和有效的措施,防止再发生大规模信访、上访甚至冲击市委、市政府的事件。 五、对规范津补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并以专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做到上下一致、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全市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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