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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人[2007]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天津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只升华副市长 副主任:李福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新民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罗昭市司法局局长 成员:刘翠乔市建委总经济师 李秀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桂普市司法局副局长 陆丽珍市财政局副局长 申长虹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中伟市物价局副局长 杨振林市质监局副局长 郝希山天津医科大学校长 付士诚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秀喜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石登盈市高法院副院长 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桂普兼任。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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