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07〕11号)和市政府第98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国资委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无财政供给关系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市政府指定行业(包括粮食、供销企业)的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监管。具体范围如下: 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5、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7、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8、合肥市种子公司; 9、合肥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合肥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2、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无财政供给关系的经营性事业单位; 15、市政府指定行业(包括粮食、供销企业)的国有、集体资产; 16、其他市属国有、集体企业。 市国资委要对上述范围内的67户企业(名单附后)进行重点监管。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重点企业名单 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5、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合肥兴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7、合肥市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8、合肥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10、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合肥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5、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合肥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徽商银行市属股权; 18、合肥兴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9、安徽兴泰租赁有限公司; 20、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1、合肥市创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22、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3、合肥永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4、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25、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 26、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8、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9、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30、合肥市热力公司; 31、安徽安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32、合肥城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33、合肥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4、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5、安徽国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合肥市建设投资公司; 37、合肥众诚热电有限公司; 38、合肥合力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9、合肥市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安徽国际集装箱联运公司; 41、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 42、合肥汽车运输总公司; 43、合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44、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46、合肥江淮化肥总厂; 47、安徽海丰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8、合肥四方磷复肥有限责任公司; 49、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安徽锦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1、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52、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53、安徽国风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54、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55、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56、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57、酒泉丰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58、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59、合肥美菱家电工贸有限公司; 60、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1、合肥美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62、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63、合肥荣事达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64、合肥荣事达电工有限责任公司; 65、合肥建工集团公司; 66、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 67、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