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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府发[20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吉安市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现场会精神、江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此基础上,应用信息技术,积极稳妥地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切实改进审批和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廉洁、务实、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政府。 二、目标要求 1、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将具有审批职能的市直单位在不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前提下,设立行政服务科,将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口该科,实行单位审批职能的“小集中”。该科可与单位的相关科室合署办公。行政服务科再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进行“大集中”。单位行政许可项目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到位,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成为本单位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审批权限授权给窗口到位,单位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2、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重要载体和平台,建立功能齐备、涵盖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所有审批事项的一体化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功能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开展网上审批工作,并实现对全市行政审批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服务工作水平。 三、实施范围 凡具有涉及与经济发展、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年检等)服务职能的单位部门原则上都应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具体为: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民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公路局、市盐务局、市水务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34个单位。 四、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逐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年内在市本级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选择泰和县、新干县试点。第二步,从明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第一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8年6月--7­月) 1、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吉安市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外出考察。按照方案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前往省内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先行一步的设区市学习和考察,借鉴先进经验,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3、调查摸底。由市审改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调研小组,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各单位涉及行政许可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现状、行政许可(服务)分管领导等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各单位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意见,梳理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动员部署。市政府召开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建设阶段(2008年8月--10月) 1、申报方案。各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内部科室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含内设机构调整、主要职责、中层职数、人员编制等,其中省属单位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服务)项目按照公示要求列表于8月20日前分别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编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编办与有关单位就科室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及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2、批复方案。市编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原则,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审核各单位方案并报编委会研究审定,完成各单位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方案的批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确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服务)项目表。 3、调整机构。各单位根据市编办的批复,于9月10日之前做好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调整,完成组建行政服务科工作。 4、进驻中心。实行“两集中两到位”的单位将行政服务科成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均要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统一、联合办理。各单位要对所有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的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作进一步梳理,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事环节、制定详细的项目办理流程图,作出具体承诺。所有单位的承诺内容,要通过主要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系统建设。制定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需求方案和招标采购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确定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开发单位,开发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软件,通过政府采购购置配套软件和硬件设备。 6、人员培训。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审批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三)试运行阶段(2008年11月) 1、系统试运行。完成系统测试,网上审批系统试运行,启动电子监察系统。 2、检查完善。落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料库,对推行网上审批部门及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完善、提高。 3、完善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四)总结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2月) 1、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进行验收,并及时予以通报。 2、总结表彰。市政府召开全市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情况,对工作先进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表彰。 3、组织“回头看”。领导小组对列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的单位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督促单位不折不扣地做到职能调整到位,人、事集中进中心到位,对窗口授权到位,兑现承诺到位。“回头看”情况由市政府予以通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顺利开展,调整吉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六、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有关情况汇总。 市发改委负责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立项审查。 市监察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建设。负责运用网络技术开展实时在线监察,督促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工作的落实及人员培训,负责网上审批系统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市本级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和审核,确定批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对制定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市编办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进行重新审核,要求各部门在不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设立行政服务科。 市财政局负责对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及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列入推行两项改革工作的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调整内部科室职能,成立行政服务科,并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 七、经费保障 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经费由市财政和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共同负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是我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又一新的重大举措,也是转变政府工作方式、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省政府将于年底对我市的两项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将成立机构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涉及部门多、事项多,系统建设内容丰富,要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整体规划,同步推进,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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