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市政府纠风办《昆明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政府纠风办联系。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昆明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昆明市纠风办)
为切实做好纠风工作,深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和低生产成本、低交易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投资环境,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08年的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我市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为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加速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1.围绕软环境建设,抓好明察暗访工作。按照《昆明市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办法》、《昆明市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工作办法》的要求,聘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作为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对14个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影响软环境建设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围绕机关作风建设,抓好民主评议。各县(市)、区政府纠风部门要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对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进行公开评议,要参照市民主评议意见的规定把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的依据。市属部门和行业要认真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突出抓好重点部门、“窗口”单位的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增强公仆意识,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评议要围绕软环境建设所涉及到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政(事)务公开、兑现承诺、公正执法等内容开展工作。
3.围绕为民解困,办好“春城热线”。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春城热线”增加播出时段工作的通知》(昆纪字〔2007〕45号)和《关于昆明市2008年“春城热线”上线单位安排的通知》(昆纪办字〔2007〕9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直播前策划、直播中接听、直播后群众投诉办理等工作,了解民意、关注民生,为民办事、为民解难,不断提高“春城热线”的办结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市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省、市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三)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继续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围绕落实义务教育政策,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实行“校财局管”的经费管理模式,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教育经费。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发生。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公办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违规开办有偿补习班。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力度,严格落实公立学校校长行风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2.围绕看病贵问题,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今年,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重点解决挂号难、看病难、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等问题。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流通新模式和加强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督促医疗服务机构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患者就医。
3.围绕落实中央惠民政策,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落实中央、省、市支农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五)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力度
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加快推进,“一二三四五六”重点工程的全面启动实施,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一个快速推进的关键阶段,工程监管一定要全面加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质量意识,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有工程施工经验、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确保“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所有在建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出现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追究责任。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全过程介入,切实履行职能,强化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六)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
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评比达标工作成果,继续清理规范有关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要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和加重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对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七)进一步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落实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和处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探索制定治理公路“三乱”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完善道路交通标志、规范电子眼使用及设置”专项治理活动,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
2.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整治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服务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检测不合理的高额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要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打击虚假广告、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治理成果。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各县(市)、区和市级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早部署,狠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建设,确保人员到位。各县(市)、区要健全工作机构,配齐人员,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国务院、省、市纠风工作部署和要求得到落实。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纠风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典型案件。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监督检查要有计划、有安排,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讲求实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事)件要严肃查处。纠风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重点选择一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事)件,追究责任,公开曝光。
(四)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切实加强防治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