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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漳州市公证处变更执业区域和公证员林添顺变更执业机构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闽司[2008]1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漳州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指定东山县公证处业务由漳州市公证处管辖的请示》(漳司〔2008〕43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局意见,决定从即日起东山县划归漳州市公证处的执业区域,原东山县公证员林添顺执业机构变更为漳州市公证处。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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