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和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奥运,法制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保障社会和谐,营造法制环境的重要途径。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作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要围绕奥运火炬传递的组织和筹备奥运会,开展奥运旅游,围绕广大游客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准确把握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 要大力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增强办好奥运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组织全行业广大员工,认真学习以《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掌握宪法基本知识,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自觉维护国家尊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宪法尊严;通过宣传教育,使全行业员工了解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哪些是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职责。要坚决同无理滋事、违法集体上访,堵塞铁路、公路和民航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规范从业行为,依法开展旅游活动,为奥运会的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努力增强宣传主题活动的实际效果 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基层单位,要大力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自觉参与“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把“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抓好自身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实际效果。 四、具体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要从办好北京奥运会、促进旅游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入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这项工作列入“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来。 (二)工作部署责任到位。各有关单位和行业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能部门,要把这项主题教育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积极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周密安排。特别是在奥运火炬传递期间要掀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分工,落实责任。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要充分发挥旅游基层单位的职能作用和工作积极性,把宣传工作做到基层去,做到广大游客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去。 (三)督促检查到位。要加大工作指导的力度,加强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收到明显成效,为奥运旅游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