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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九江市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九府厅发[2008]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关于九江市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九江市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源头治理腐败,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在全市推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实施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九江经济社会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打造优质的政务平台。 二、目标要求 通过坚持“三个结合”即推进“网上审批制度”与推进“两个集中制度”相结合、推进“网上审批制度”与推进“电子监察制度”相结合、推进公共资源集中交易与电子监察相结合,建立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实现“三个目标”,即行政审批网络化、行政监察电子化和市、县电子政务一体化。 三、任务分工 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上下互动,分类推进”的原则,对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作如下分工: (一)市监察局:负责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系统建设的督促检查,并制定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相关管理制度。执法监察室负责运用网络技术开展实时在线监察,督促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流程梳理工作,制定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网上审批工作的管理。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管理软件的开发建设,并将该管理系统的各项工作纳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之中。 (三)市信息办: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的软件开发、硬件组装和技术维护,实现网上审批行政处罚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并搞好经费预算。 (四)市法制办:负责对许可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把关和制定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制度。 (五)市财政局:负责对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负责技术开发单位和配套软件、硬件的招标以及所需经费的审核和支付。 (六)市编办: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进行重新审核,要求各部门在人员编职数不变的情况下设立行政综合审核审批科。 (七)各县(市、区):负责推进本县(市、区)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为市县(区)系统对接创造条件。 (八)各行政审批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找出每一个审批事项的起点和终点,理清其前置和后置关系,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相关联的事项联系在一起,确定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实现业务流程的再造。梳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批项目的名称、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表格、审批岗位及权限、相关法规及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审批事项须提交的材料、统计分析需求、联络方式等。调整内部科室职能,成立行政审核审批科。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步骤安排 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6月上旬-中旬) 1、成立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3、召开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动员会。 第二阶段:市级系统建设(2008年6月下旬-10月底) (一)技术筹备 1、各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按要求对审批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梳理、制定审批流程; 2、市法制办对许可单位梳理的审批事项进行审核; 3、市信息办开发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软件; 4、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设备安装 市信息办:在现有电子政务的基础上,对相关设备进行整合、改造,建立市本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 (三)系统调试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情况进行试运行,及时修正系统运行中的问题。 (四)正式运行 在系统试运行稳定的情况下,召开市本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开通仪式,正式启动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 第三阶段:县(市、区)系统建设(2008年11月-12月) (一)项目推进。 在总结市本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模式,推进本县(市、区)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 (二)检查验收。 市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行及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建设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 (三)系统对接。 在市、县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起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实现市级系统与县级系统管理的对接。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08年12月底)召开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作法,表彰先进,并提出长效管理的要求。 五、建设经费 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和窗口收费单位共同负担。 六、工作要求 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同时项目的建设又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保证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和市政府有关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以及具有行政许可和内部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各县(市、区)在下一步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办事机构,为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打好基础。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实际,明确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本单位各项任务的按期完成。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推进网上审批工作要总体把握、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围绕网上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发证等主要环节,对实行网上审批要逐个项目、逐个程序进行研究,制定网上审批流程,明确办理的条件、时效等要求,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尽可能压缩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县(市、区)实际,适时启动电子政务建设,夯实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 (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市法制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在政策把握、技术应用上予以全力支持。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市接受省政府验收的,要查清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萍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第一副组长:朱建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殷美根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智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柳国发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杨振辉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市长助理 汤瑞琪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叶树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沈建生市财政局局长 万跃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江兵市政府信息办主任 王俯耕市人事局局长 段兴朝市人事局副局长、市编办主任 以及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和市直(驻市)具有行政许可和内部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软件开发组、审批项目流程梳理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流程梳理组。 办公室主任:柳国发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 叶树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修庭 市监察局副局长(综合协调组组长) 丁亮 市政府信息办副主任(软件开发组组长) 曲维刚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审批项目流程梳理组组长) 魏美球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流程梳理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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