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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注销大柴旦行委大头羊煤矿鱼卡分矿(6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柴旦行委大头羊煤矿鱼卡分矿闭坑报告》(青煤鱼卡字[2007]62号)悉。大柴旦行委大头羊煤矿鱼卡分矿(6万吨/年)隶属你公司管理,已被你公司闭坑回填,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闭坑资料。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注销大柴旦行委大头羊煤矿鱼卡分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青MK安许证字[2006]0004)。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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