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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江西三江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设立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粤司办[2006]3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申请设立江西三江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设立江西三江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派驻律师:陈海根、刘清国、钟小平。主管机关为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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