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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颁发部门】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发[2008]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是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富民强州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托生态和文化资源,科学建立旅游产业构架,突出整合、创牌、增值,努力把我州建成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强州,力争到2012年旅游总收入突破100亿元以上。 一、提升“神秘湘西”旅游品牌。挖掘神秘内涵,突出神秘主题,依托多样性生态和文化资源优势,展示湘西神奇的原生态和民族文化。积极创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文化遗产,把湘西建成多样性旅游资源重要地区。认真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和保护非物质原生态文化,弘扬民间技艺、民族语言、习俗、建筑、音乐、舞蹈、服饰、饮食等民族民间文化,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土家族、苗族民族传统节日。着力打造精品旅游产品,围绕“神秘湘西”旅游品牌,重点打造凤凰古城、南方长城、黄丝桥古城、乾州古城、芙蓉镇、里耶秦城等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猛洞河漂流、红石林地质奇观、坐龙峡生态探险、小溪生态休闲、不二门温泉疗养等生态休闲旅游产品,德夯苗寨、边城茶峒、洗车河等民俗风情旅游产品,塔卧、茨岩塘等红色旅游产品。 二、建设吉首旅游集散中心。充分利用州府吉首与鄂渝黔相邻的区位优势和纳入全国公路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的机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骨干交通网络建设、重点精品景观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美化城市生态,改善人居环境,把吉首建设成为面向本省、辐射周边省市、连接国内外市场的旅游集散中心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三、舞活凤凰旅游龙头。加快创品夺牌,巩固中国旅游强县地位,全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大力支持铜仁(凤凰)机场空港建设,完成凤凰至大兴机场公路修建工程,启动旅游环线公路建设项目,加快凤凰古城整治,加强旅游设施配套,发展服务业,挖掘名人文化,创作实景表演,提升旅游品位,把凤凰建设成为世界旅游目的地,舞活凤凰旅游龙头,带动湘西旅游发展。 四、打造两条旅游风景线。集中精力打造张家界经古丈、吉首至凤凰和泸溪经吉首、花垣至龙山两条旅游风景线,推动多联产业集约化发展,建好一线,带动二线,辐射三线。推进林旅结合。在两条旅游通道沿线实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分地带栽种本地适生花草树木,工程造林与生态公益林等项目优先安排在黄金旅游通道沿线。推进农旅结合。加强两条风景线耕地资源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把农产品开发和基地建设与旅游结合起来,集中使用扶贫资金和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在黄金旅游通道沿线建设好以猕猴桃观光园、茶叶观光园、花卉盆景观光园、椪柑观光园、特色蔬菜观光园等为主的生态观光农业带。实施两条旅游通道沿线民居民族风格点缀工程和古村落保护工程。对民族村寨和特色建筑实行挂牌保护,对新修建筑科学规划、严格审批,扶持群众修建民族特色建筑;建立民族和地方特色商品旅游购物点,彰显湘西原生态的建筑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创建平安顺畅通道,加大对两条风光带马路墟场的整治力度,作好规划,予以规范管理或搬迁,建设旅游绿色通道。选拔100名优秀大学生到两条风景线村任职,推进两条旅游风景线建设。推进工旅结合。加强沿线工业旅游景点开发,提升以湘酒鬼、老爹、旅游产品加工等示范性工业旅游景点品牌。 五、形成三大核心景点圈。以乾州古城为区域核心的景点圈:加快乾州古城的保护、整治、开发和利用,整合德夯苗寨、城市景点、文物馆所、酒鬼和老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及泸溪沅水风光带等旅游资源。以芙蓉镇为区域核心的景点圈:整合猛洞河漂流、酉水平湖游、栖凤湖、红石林、坐龙峡、高望界、小溪、不二门、老司城等景区景点资源,推进芙蓉镇、红石林镇、罗依溪镇小城镇群一体化发展。以里耶为区域核心的景点圈:抓好里耶战国古城遗址本体保护工程、明清古街区和秦简博物馆建设,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带动龙山、花垣、保靖县多个景区景点的开发和建设。 六、实现旅游产业升级增值。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观念,实现旅游产业升级增值。整合资源增值。整合旅游资源,抓好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结合,旅游产业开发与民族文化产业开发的结合,实现要素聚集,形成聚变效应。合作经营增值。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合作经营模式,扩大招商引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合作经营,借力发展,实现双赢;加强与张家界、怀化、常德、贵州铜仁、湖北恩施、重庆黔江等周边地区的旅游区域合作与互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行社,努力实现客源市场、目的地市场经营一体化。开发商品增值。坚持走产业发展、规模发展、集群发展、市场发展、科技发展之路,加快建立旅游商品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发展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等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拉长产业链条。提升文化增值。挖掘和推介一批民族特色鲜明、具有原生态特质的旅游文化产品,积极培育旅游演艺市场,推出一批原生态旅游歌舞节目,形成旅游文化产品品牌。拓展服务增值。抓好旅游景区景点服务设施的完善配套,围绕旅游产业发展要素,拓展服务领域,开辟新兴服务项目,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注入科技增值。把科技注入旅游产业发展之中,加大对外旅游宣传推介和旅游促销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网络化、传媒化载体使湘西的生态和文化旅游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科技含量。 七、拓展旅游市场。建立旅游市场营销机制,积极策划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组织主流媒体和强势媒体、文艺专家来我州采风、拍摄旅游风光片、影视作品、创作经典歌曲、出版各类书籍、建设快捷网络,全方位推介湘西。积极策划和组织大型节会活动,办好湘西民族文化艺术节、土家族苗族传统节日、南方长城围棋赛等重大节会活动。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外客源市场,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市场开拓中的主导作用和景区公司及旅行社的主体作用,在重点客源市场组织举办大型推介活动,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客源市场。 八、落实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州、县市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逐年增长。旅游企业税收严格执行西部大开发、少数民族地区、下岗再就业等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下限收取。重点旅游企业优先纳入湘西地区开发项目和民族贸易、民族用品范围,重点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申报银行贷款,重点旅游项目贷款由受益财政给予财政贴息政策。星级饭店执行水、电、气“工旅同价”政策。根据旅游市场淡旺季明显的特殊情况,对旅游专用车辆调整收费政策。对招商引资的旅游产业项目,享受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等相关优惠政策。经州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可以给予更优惠的扶持政策。对宣传推介湘西及组织游客来湘西旅游成效显著的旅游企业进行奖励,大力引进国内知名旅行社开拓我州旅游市场,积极支持我州旅行社做强做大。建设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加强对旅游人才的培训,对导游员试行国导证和民族文化讲解证双证制度。 九、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加强旅游秩序整治,打击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清理、整顿、规范涉及旅游企业的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依法搬迁、拆除通往景区和景区内通道的各种违规建筑和障碍,对旅游专用车辆的检查不得采取滞留游客的处理措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综合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州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加强对旅游产业的领导。州里成立推进旅游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旅游产业发展。建立州、县市两级领导联系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旅游企业制度。建立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县市及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年底将本单位实施情况书面报州人民政府。将旅游产业建设工作纳入全州四个文明目标管理内容,州人民政府对县市旅游产业发展实行专项目标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旅游产业发展好的县市和为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州直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每年对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0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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