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陛下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本联合声明签字之日起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十日于纽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莱达鲁萨兰国 外交部长 外交大臣 钱其琛 穆罕默德·博尔基亚亲王 (签字) (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陛下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本联合声明签字之日起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十日于纽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莱达鲁萨兰国 外交部长 外交大臣 钱其琛 穆罕默德·博尔基亚亲王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