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影视集团: 你集团《关于申请确定福建广播电视中心景观工程设计单位的函》(闽广集团函[2007]104号)收悉。为方便配合和保证与主体建筑设计风格的统一协调,不影响项目功能的配套性,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号令)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同意福建广播电视中心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不招标,由原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继续承担设计任务。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省广播影视集团: 你集团《关于申请确定福建广播电视中心景观工程设计单位的函》(闽广集团函[2007]104号)收悉。为方便配合和保证与主体建筑设计风格的统一协调,不影响项目功能的配套性,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号令)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同意福建广播电视中心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不招标,由原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继续承担设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