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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调整计划生育手术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颁发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甘价函[2007]1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调整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费标准的函》(甘人口委函字[2006]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806号)精神,我们意见:2007年暂不安排计划生育手术费调整工作。此项工作将于2008年再行研究。 此复。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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