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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与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工作联系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6]1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国邮政实行政企分开,组建邮政监管机构,成立国家邮政局和邮政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的“三定方案”,经国家邮政局批准,青海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2日正式成立。青海省邮政管理局隶属于国家邮政局直接领导,是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行政监管机构,负责对全省邮政行业普遍服务、特殊服务、通信安全的监督管理。 为了发挥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对全省邮政行业的监管作用,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其加强工作联系,协调工作关系,促进其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 地址:西宁市长江路93号(鸿宇宾馆 6楼) 联系人:郝永谦(综合处处长) 联系电话:0971-491560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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