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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改委

【发文字号】 吉财非税[2007]69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司法厅,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7]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缓解我省监狱布局调整项目建设中的资金不足,免收国土部门收取的用地管理费、人防部门收取的人民防空建设四项费用。 二、各地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及我省文件规定,督促有关收费单位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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