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系统厉行节约大力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苏食药监办[2008]1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各直属单位,各市药品检验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支持灾区全民节约活动的号召,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苏办发电〔2008〕40号)精神,省局党组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压缩出国团组,严控公车购置,暂停审批机关办公楼项目,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大力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一)精简各类会议和培训。大力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不开;可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可在小范围召开的,不开大会。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压缩会期和与会人员,提高会议质量,减少会议经费支出。会期(含报到)最多不超过2天,地点原则上不选择四星级以上饭店。会场一律不摆放鲜花、水果。培训参照会议管理的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接待和差旅工作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08〕33号),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差旅等工作的管理,大力压缩接待、差旅经费支出。严肃接待纪律,简化接待程序,减少陪同人员。规范因公外出工作,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送礼和宴请。 (三)压减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全系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今年公用经费预算一律压减5%,连同年终各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节余资金,用于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 二、严格控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 暂停办理所有出国(境)访问、业务考察和培训活动。对已经办理审批或护照、签证手续但尚未成行的团组要严格控制重新报批。严禁公务团组从因私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任务。因私出国(境)须报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三、从严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 暂停审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公楼建设项目。已批准的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要按照“节约、节能、实用、环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概算组织实施,不得追加项目建设投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压降开支。 四、严格控制公车使用支出 严格控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全系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更新或购置新车,不得利用往年结余资金和收入擅自支付公车购买支出,财政安排的购车经费预算暂停执行。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业务用车定额,各单位车辆编制定额不作增加调整。现有车辆报废且用车矛盾较为突出的单位,经核准可采取社会化途径,通过市场租赁等办法解决。要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单车使用成本核算,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省外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内出差严格控制机关派车。 五、认真组织开展全员节约活动 全系统各单位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反对奢侈浪费,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单位)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努力形成人人支持、全员参与厉行节约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将厉行节约工作延伸到用电、用水、用纸等各个方面,大力推行科学化、集约化管理。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打印、复印提倡双面用纸,一般性通知、简报等通过政务内网进行传送,不另发纸质材料。 各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责任,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二○○八年六月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