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特区、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现将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贵州省治理商业贿赂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要将《奖励办法》以文件形式转发各单位,并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墙报、板报和局域网等将主要内容通报给本单位干部职工。 二、要发挥好媒体作用。要组织在当地所属党报、晚报显要位置和电台刊登,广播《奖励办法》主要内容,同时在政府所属网站发布。有条件的可制作成公益广告在电视节目中播放。 三、各县、特区、区治贿办、市直各有关部门治贿办在扩大《奖励办法》的宣传面、知情面的综合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市治贿办,同时将刊登《奖励办法》的报纸、电台广播和电视台播放的时间表,网站的网址一并上报。 四、本办法在试行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各地各部门应及时将发生的典型案例连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书面向市治贿办反映。 附件:《奖励办法》通稿内容 联系人:李继明 赵 煦 联系电话:8235950 8227494 附件:贵州省治理商业贿赂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略)
六盘水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