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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颁发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07]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赵福地湛江海关关长 二、以下1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马忠源重庆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1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耿国强贵阳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2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韩森兰州海关关长 刘丰西宁海关关长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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