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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7]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国服务业加快发展,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长:曾培炎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马凯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平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员: 欧阳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欧新黔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周复教育部部长助理 曹健林科技部副部长 刘金国公安部副部长 姜力民政部副部长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 杨士秋人事部副部长 孙宝树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贠小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傅雯娟建设部副部长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姜增伟商务部副部长 丁伟文化部部长助理 王陇德卫生部副部长 项俊波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力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工商总局副局长 林贤郁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欧新黔兼任办公室主任。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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