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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各界捐建地震灾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8]1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海内外及社会各界大力援助,踊跃参与灾后恢复重建。为使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统一规范、有序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社会各界捐建地震灾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7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由市发改委归口衔接社会各界捐建灾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有关事宜,负责项目的统一受理、接待、收集、归类、登记和建档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将收集到的需要社会各界支援建设的项目、社会各界捐建项目和捐建意愿及时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报省发改委,以便统一纳入灾后重建规划,统筹实施。 联系人:马燕谭泊雨 联系电话:0825-2988116 传真:0285-2988123(转投资科) 邮箱地址:snsfgwtzk@163.com 附件:1.遂宁市社会各界捐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计表 2.遂宁市需要社会各界支援灾后重建项目统计表

二○○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1
遂宁市社会各界捐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填报人:联系电话: 捐建单位或个人 联系电话 捐建行业类别 捐建项目或 捐建意向 捐建方式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联系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资金(万元) 实物 其他 附件2
遂宁市需要社会各界支援灾后重建项目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填报人: 联系电话: 行业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地址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时间 支援方式 联系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资金 (万元) 实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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