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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双方增设总领事馆的意向书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本着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关系和加强两国领事关系的共同愿望,就双方增设总领事馆一事达成如下意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在广州市设立一个总领事馆。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法兰西共和国的领土上增设一个总领事馆。 关于中法双方增设总领事馆的具体协议将尽快通过外交途径协商、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 代表                     代表 钱其琛                    罗朗·迪马 (签字)                   (签字)

一九八九年一月十三日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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