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成立省建设厅支援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黑建援[20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各地大力开展援建工作,并下达给我省二万套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为确保二万套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省建设厅成立支援灾区过渡安置房工作办公室,现将办公室组织机构和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是省政府支援灾区过渡安置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史殿臣 办公室执行主任兼灾区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严 办公室副主任兼灾区前线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柴千 省建工集团董事长 张厚。 二、组织机构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设计规划组、资金保障组、施工安装组、质量安全组、生活保障组、宣传报导组、审计监察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国君(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处长) 副组长:房家智 成员:王力、刘金刚、高广安 2、设计规划组 组长:构田滨(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副组长:高起生 成员:赵伟、李守志、张宝武、于镇 3、资金保障组 组长:陈崇庚(省建设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副组长:邱树军 成员:刘若萍、任国栋 4、施工安装组 组长:高立志(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李志、刘双 成员:建管处全体 5、质量安全组 组长:闫琪(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站长) 副组长:质量站站长一人 成员:安全站全体、质量站全体、建工集团一人、 6、生活保障组 组长:那凯(省建设厅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黄志、孟凡旭、建工集团副总一人 成员:车仁喜、于洪峰、于辉 7、宣传报导组 组长:邓宁(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胡东昭 成员:韩刚、徐东风 8、审查监察组 组长:韩曰军(驻建设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林向军 成员:李丽、刘广明 三、各组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 负责与省政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建设部、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灾区对口市(州)联系,做好牵头、协调、督办工作,并协调、督办办公室其他组的工作。 2、设计规划组 负责落实过渡安置房的建设设计标准、图集、图纸,赴四川灾区现场踏查安装场地,协调与当地规划设计的衔接,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为过渡安置房建设提供技术指导等工作。 3、资金保障组 负责编制上报施工安装预算,并与省财政厅联系落实资金。 4、施工安装组 负责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人员和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同志赴四川对口市(州)县(市)开展安置房屋施工安装工作。 5、质量安全组 负责安装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验收交接工作 6、宣传报导组 负责起草向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的汇报材料、出简报,联系接待新闻媒体,参与新闻报导。 7、生活保障组 负责为领导和赴灾区工作人员及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食宿用品、急救药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以及其它的备品供应,安全保卫工作。 8、审查监察组 负责审计和监督安置房所需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廉政教育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支援灾区,落实四川灾区安置房建设是我厅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任务。随着工作的开展,办公室将继续抽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分批分期到灾区现场工作。各处室、小事业单位、直属单位要确保抽调人员及时到位。被抽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