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地震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的意见
(市地震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吸取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血的教训,全面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地震宏观监测,不断增强预报的准确性
宏观观测是地震分析预报的基础,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观测网建设。一是要抓好宏观网点合理布局,市城区要抓好7个以上的骨干宏观点,各县要抓好5个以上。通过合理建立宏观观测点,采取多种手段,为地震分析预报提供大量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二是提高宏观观测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批懂业务、会技术、会观测的宏观观测员,精心做好工作,及时捕捉宏观异常现象,并积极处理好宏观观测人员利益问题;三是要设立宏观观测点标志,切实保护观测环境,为宏观观测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四是地震部门要加强震情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有效地传递信息,重大地震事件和重要的震情监测信息要随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五是做好地震趋势跟踪会商,及时上报会商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翔实的科学依据。
二、切实加强“三网一员”建设,不断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抓好“三网一员”(既:宏观观测、灾情速报、地震知识宣传、防震减灾助理员)网络建设,各镇(乡)、居委会要选拔思想素质好,热心防震减灾事业的专职人员,担任防震减灾宏观观测员、灾情速报员、科普宣传员及防震减灾助理员工作,并切实做好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观察、地震科普宣传和地震灾情速报能力。要建立防震减灾教育长效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阵地,加强全民防灾教育,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进“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不断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让广大群众牢固树立起防灾减灾的意识,并用这种意识去进行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从而提高在发生灾害时的自救和施救能力,努力将灾难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地震科普示范基地的作用,抓好“小手拉大手”工作,持之以恒,在中小学生、社会公众中加强防灾减灾意识教育,教会群众正确应对地震、火灾等各种突发性灾害,懂得科学合理地逃生和自救的方法。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科普基地的指导,协助健全组织、制定预案、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的技术指导与演练,抓好典型,示范带动,不断推进地震应急科普宣传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充分做好地震应急准备,提高地震灾害应对能力
各县、各有关部门及各抢险专业队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要立足防大震、救大灾,切实强化地震应急工作管理,要充分发挥驻军、武警、预备役民兵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作用,着力提高地震应对能力。具体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重点完善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同时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特别是要加强各抢险救援组织的演练,提高抢险技能,真正做到地震应急组织、任务、措施三落实;二是指导大中型企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单位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同时,举行不定期地应急演练,让防灾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一种自觉行动;三是地震部门要加快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系统、应急会商预报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速报系统、灾害评估系统等多功能的指挥中心,使地震应急工作做到预报及时,通讯畅通,指挥顺利,抢险救灾迅速,灾情速报快捷,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城区、两县各要建立起3-4处应急避难场所,做到水、电、路畅通。地震部门要尽快会同民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及疏散通道标志的设立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地震能及时为灾民提供安全的避难场所和生活环境;五是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大救援资金、物资储备量,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补充工作,保证救援生活用品、医疗器械、大型工程车辆、机械的供给。
四、全面做好地震灾害防御,切实提升抗震减灾的能力
地震造成人员伤亡主要是建筑物倒塌所致,各县、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是加强对民用工程、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与管理,要合理规划,科学决策,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设计施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负责建筑项目审批的部门要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抗震设计、施工专项审查制度。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不得任意更改抗震设防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对抗震设防措施进行监理。承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单位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负终身责任。地震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开工建设的工程进行及时查处,从根本上消除震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各地的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继续做好“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危房改造”的实施工作,保证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要彻底淘汰山区土窑洞。地震、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规划、设计、宣传指导工作,切实提升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加大对地震应急各项工作的督查力度
对地震应急工作情况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地震应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应急工作万无一失,同时要科学组织地震应急工作,新闻部门在宣传中要加大舆论引导,对那些散布地震谣言、干扰破坏地震应急工作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切实做好稳定人心工作,切实使我市的灾害防御能力上一个新台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