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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筹集机场航运补贴资金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文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山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为培育航空市场,确保文山-昆明航线的正常飞行,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经州人民政府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由文山州人民政府对东方航空公司执飞的昆明-文山(往返)航线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天执行一班B737飞机或两班CRJ型飞机,每天给予补贴9000元,每年约330万元。 由于州级财政比较困难,经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筹集航线补贴资金,即州级财政每年承担130万元,文山县政府每年承担100万元,其余再通过多渠道筹集100万元。 今年的航线补贴协议即将签订,请州财政安排130万元,文山县安排100万元(先上划到州财政),由州财政局统一支付东方航空公司。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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