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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纪念建市50周年暨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承办工作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伊政办发[2008]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伊春市纪念建市50周年暨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承办工作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伊春市纪念建市50周年暨第八届中国黑龙江( 伊春 )森林生态旅游节承办工作活动方案
今年是我市建市50周年,也是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承办之年。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及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推动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好建市50周年这一契机,回顾林区开发60年的峥嵘历程,总结林都建设50年的辉煌业绩,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勇于拼搏、大胆改革、谋求发展、共创和谐的热情和干劲,续写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6月举行建市50周年纪念活动,同时承办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为了做好这次建市50周年纪念活动和旅游节的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名称 伊春市纪念建市50周年暨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纪念活动。 二、时间 6月28日至7月28日(来宾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28日-6月30日)。 三、建市50周年纪念活动主办单位 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 四、旅游节主办、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旅游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黑龙江省林业厅、伊春市人民政府、伊春林业管理局,由伊春市人民政府、伊春林业管理局承办。 五、主题 绿色伊春。 六、活动原则 隆重热烈,务实节俭,兼顾同庆,统筹安排。 七、宣传口号 (一)绿色伊春,生态家园; (二)林都伊春,森林氧吧; (三)走进大森林,回归大自然; (四)中国林都伊春,度假旅游胜地; (五)森林避暑胜地,养生度假天堂; (六)森林养生度假,人类健康选择; (七)沐浴山风水韵,感受天人合一; (八)林都迎宾不用酒,捧出绿色就醉人; (九)中国最佳避暑胜地--林都伊春; (十)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伊春; (十一)休闲度假--北有伊春,南有三亚; (十二)热烈庆祝伊春林区开发建设60周年、建市50周年; (十三)艰苦创业60载,日新月异新林区; (十四)50年奋进,50年辉煌; (十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伊春; (十六)热爱伊春,建设伊春,繁荣伊春; (十七)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美好家园; (十八)和衷共济谋发展,万众一心奔小康; (十九)迎市庆,树新风,促和谐; (二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而努力奋斗。 八、旅游节吉祥物 鹿鹿。 九、宾客邀请工作 (一)拟邀请对象、人数 拟邀请宾客总人数224人(不含内邀的169人)。 1、国家领导人1人,随员6人; 2、国家林业局领导1人,随员4人; 3、省委或省政府领导1人,随员4人; 4、曾在伊春工作过的部、省级领导6人,随员12人; 5、省旅游局、省森工总局、省林业厅及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15人; 6、省内12个地市领导,每个地市2人,共24人; 7、市级领导35人(内邀); 8、伊春林区开发者、建设者、改革者、兴林者代表100人(内邀); 9、原职市级离退休老干部34人(内邀); 10、国际、国内旅行社30人; 11、新闻媒体记者30人; 12、友好城市企业负责人30人; 13、开幕式演职人员60人。 (二)邀请方式 以建市纪念活动和旅游节组委会名义发邀请函邀请。国家、国家林业局、省领导和曾在伊春工作过的部、省级领导及市级领导由市委办负责,省旅游局、省森工总局、省林业厅领导及12个地市的领导由市政府办负责,旅游企业由市旅游委员会负责,媒体记者和“四者”代表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友好城市企业负责人由市商务局负责,原市级离退休老干部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演职人员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三)邀请时间 5月下旬发出邀请函。 十、活动安排 (一)来宾报到 6月27日全天报到,地点设在伊春林都宾馆。 (二)新闻发布会 6月28日9时,召开伊春市建市50周年暨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庆典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伊春林都宾馆1栋2楼会议室。 (三)纪念活动和旅游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和焰火表演 1、6月28日14时至16时,在伊春林都宾馆9号楼2楼林都会堂举行伊春市建市50周年纪念大会。 2、6月28日19时,在市政府大楼前林都广场举行庆祝伊春市建市50周年暨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邀请中央电视台2套“倾国倾城”栏目承办大型文艺演出,并配外景地采访,在中央电视台2套黄金时间播出。 3、6月28日21时30分(文艺演出结束后),在市政府大楼前举行焰火表演(由企业、社会团体承办)。 (四)旅游系列活动 1、旅游考察活动(6月29日、30日) 考察活动分A线、B线、C线(境外:5人成团,个人准备好因私出国护照)3条线。其中C线宾客自费。发邀请函时,注明考察线由宾客自行选择,根据回执情况,秘书处将统一安排实施。 A线:金沙河漂流、五营国家森林公园、汤旺河林海奇石风景区、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游中俄界江-黑龙江、参观旅游纪念品市场。 B线:金山鹿苑、带岭凉水自然保护区、桃山悬羊峰、铁力日月峡风景区,依吉密河漂流、参观恐龙博物馆、旅游纪念品市场。 C线: a.嘉荫-奥勃卢奇耶2日游 b.嘉荫-奥勃卢奇耶-比罗比詹3日游 c.嘉荫-奥勃卢奇耶-比罗比詹-哈巴罗夫斯克4日游 d.嘉荫-奥勃卢奇耶-比罗比詹-哈巴罗夫斯克-海参崴8日游 2、“浪漫大森林”百人新婚蜜月之旅 在五营国家森林公园内举办“浪漫大森林”百人婚礼,组织新婚蜜月之旅活动,以共领爱情之树--红松为由头,通过新闻宣传,推出我市森林蜜月度假游产品,提高我市度假旅游知名度。 3、“昔日情怀”之旅 邀请为伊春开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功臣、老劳模、“四者”代表参观和游览伊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和主要旅游景区景点,感受伊春建市50周年和林区开发建设60年来取得的辉煌业绩。 4、旅游业务洽谈活动 邀请参会旅游企业代表举办旅游同业人员联谊会和旅游业务合作洽谈及签约活动,增进外地旅行商对我市旅游景点和旅游企业的了解,促进我市旅游市场的开发。 5、“走进清凉世界,沐浴森林氧吧”旅游专列和自驾车队来伊春旅游 通过广告宣传和市场化运作,推出我市夏季避暑旅游精品线路,吸引多种形式的大团队来伊春旅游。 (五)文体系列活动 1、文艺演出活动 “大森林之声”文艺系列演出及展演。 2、“林区开发建设60周年、建市5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大型图片展”活动 以回顾林区开发建设60年、伊春建市50周年为主要内容,在伊春区中心长廊举办“辉煌60年,林都伊春成就展”。 3、编辑《伊春市建市50年纪念图志》,订制《辉煌60年》画册 以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省政府领导来伊视察作出的指示、题词、照片和市四大班子领导及各县(市)区局简介为基本内容,集中反映伊春这一生态的城市、改革的城市、发展的城市、充满活力的城市50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赠送给纪念大会与会人员和参加旅游节的各位来宾。 4、组织撰写纪念性文章,汇编成集 邀请老一代林区开拓者、曾担任过县(市)区局主要领导的老同志、老工人、老林业工作者、现任县(市)区局主要领导和市理论界、文学界、新闻界人士撰写伊春开发建设60年、建市50周年纪念性文章,并号召社会各届广泛参与,之后编辑成册,优秀稿件在《伊春日报》上刊登。联系中国作协编辑出版《人民文学》伊春专辑。 5、举办专题书画、摄影展 组织全市书法家、画家、摄影家及其爱好者,在旅游节和市庆期间进行优秀作品展。通过举办书画、摄影展,展示60年来林区开发建设的光辉历程和建市50周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 6、举办专场体育比赛 在市体育馆举办一场篮球表演赛。 (六)旅游经贸活动 1、“全市优秀旅游商品评选”活动 组织专家进行一次优秀旅游商品评审,对被评为优秀旅游商品前5名的给予奖励,促进我市旅游商品的开发。 2、“全市特色餐饮烹饪大赛”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包括主、副食,酒水饮品在内的系列特色餐饮菜系,培育和打造我市本土特色的旅游餐饮品牌。 3、举办伊春市招商引资成果展 用图片和文字展示伊春市近年来招商引资的成果。 (七)“保护生态、认领红松”献爱心活动 纪念活动和旅游节期间,在嘉宾和游客中开展保护生态、认领红松活动,通过工作人员和导游员的讲解,使嘉宾和游客充分认识和了解红松这一珍稀树种的生长过程和生态价值,以及市政府全面停伐红松的深远意义,在欣赏伊春美丽的自然风光的同时,也为保护红松献出一份爱心。 (八)“热爱林都,共创和谐”系列活动 在全市社区居民、家庭、楼道、居民小组、驻区单位中,广泛开展以“热爱林都,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歌咏、书法、绘画、秧歌、棋牌、健身等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热爱家乡,热爱林区,培育和谐精神,创造和谐氛围。 十一、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为加强对这两项活动的领导,成立建市50周年纪念活动和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筹备工作组委会。 组委会成员: 主任:许兆君王爱文 副主任:华景伟李前龙李洪斌王志山李伟东 何忠海程洪胜赵晓峰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8个专业工作组: 秘书处: 秘书长:赵晓峰 副秘书长:李鹏远杨林杨清河黄茂祝 秘书处办公室主任:黄茂祝 副 主 任:刘丽萍李广明倪殿起丁郁朱德仁张学珩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 工作任务:起草纪念活动和旅游节筹备工作方案;策划纪念活动和旅游节的整体活动,提出经费预算;制定筹备工作推进表、纪念活动和旅游节日程表;审定邀请对象,制作、发放建市50周年活动和旅游节邀请函,统计汇总来宾回执;设计制作纪念活动和旅游节服务指南和来宾、工作人员胸卡;负责县(市)、区、局参加开幕式观众的安排;负责协调、督办各专业组的工作和对上联络;负责安排市领导接待分工、开幕式领导邀请及坐席安排;负责起草来宾代表祝辞、市委书记讲话、市长主持词、祝酒辞、“四者”代表发言稿;负责收集、整理国家、部、省及地市发来的贺电,并在伊春日报上刊登;负责起草总结报告。 专业工作组: (一)旅游活动组 组长:黄茂祝 副组长:胡一鸣高明义王晓范庆华沈桂花 张学珩张洪彪高俊廷 成员单位:市旅游委、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嘉荫县、伊春区、五营区、汤旺河区、美溪区、金山屯区、带岭区、铁力林业局、桃山林业局、铁力市及部分旅游企业。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工作任务:制定旅游考察活动工作方案;负责各有关旅游景区景点的建设、整治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编制分组旅游考察活动日程表和运行图;负责组织旅游业务洽谈;组织“浪漫大森林”百人新婚蜜月之旅活动;负责旅游考察活动的调度与指挥、导游员培训、导游词的编写和导游员服装的设计、购买;负责组织“走进清凉世界,沐浴森林氧吧”旅游专列;协助做好旅游系统来宾的接待工作。 (二)宣传活动组 组长:岳洪明 副组长:李进祥高明义曹永杰葛维举程盛群 胡亚男李继刚张继财金毅陈戈 包维林陈柏杰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资源林政局、市民政局、市志办、市体育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市文联、伊春日报社、市委老干部局、红松联合会。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工作任务: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策划组织建市纪念活动和旅游节各项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负责配合中央电视台“倾国倾城”栏目组的采访活动;布置沿街及相关旅游景区所在地的宣传标语、广告牌;负责订制《辉煌60年》画册;负责遴选确定“四者”代表;负责“林区开发建设60周年大型图片展”;“昔日情怀”之旅;配合中央电视台开幕式和外景录制工作;编印新闻宣传背景材料,协助做好外来记者采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在全市公共服务人员中开展文明礼貌、热爱家乡等项教育活动。 “保护生态、认领红松”献爱心活动由市保护红松联合会负责。 市志办负责编辑《伊春市建市50周年纪念图志》。 市文联负责组织撰写纪念性文章,并编辑成册;联系中国作协编辑出版《人民文学》伊春专辑;负责举办专题书画、摄影展。 市民政局负责在全市社区开展“热爱林都,共创和谐”系列活动。 市体育局负责安排专场体育比赛。 市政府研究室负责起草市政府市长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三)旅游节开幕式演出组 组长:胡亚男 副组长:尹维岭黄茂祝张明彦陈戈张更利 郝占军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伊春电业局、伊春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工作任务:制定旅游开幕式演出工作方案;负责旅游节开幕式演出活动的联络工作,与中央电视台签订演出合同;负责开幕式舞台设计、布置、灯光、音响配置、转播设施安装和观众坐席安排;负责开幕式门票印制,手持物购买和发放;配合中央电视台组织开幕式演出活动;负责开幕式现场舞台、观众席的搭建及移动厕所安置;负责参加开幕式人员的组织和入场安排,开幕式现场气氛宣传及现场环境的整治和美化;负责与焰火表演承办企业或社会团体对接及组织烟花燃放等事宜。 (四)文化活动组 组长:尹维岭 副组长:陆登张志麟朱学林 成员单位:市文化局、伊春区。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工作任务:制定文化活动工作方案;负责广场文艺演出活动;负责设计、制作节旗、节徽和吉祥物,布置节旗、彩虹门等;指导各景区文化活动。 (五)经贸活动组 组长:王慧君 副组长:王明忠卢凤海彭述明孙继光孙娟 张洪彪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经委、林产工业局、市旅游委、林科院。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工作任务:制定经贸活动工作方案;负责我市友好城市企业负责人的邀请;负责举办“全市优秀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全市特色餐饮烹饪大赛”活动;负责在资源馆增设侨艺工艺品等展厅,举办全市招商引资成果展。 (六)接待组 组长:王正君 副组长:李鹏远杨林高伟东张金山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接待办、市交警支队、市政府驻哈办事处、市交通局、鹤伊公路管理处、市卫生局、伊春铁路车站、铁力市。 牵头单位:市接待办 工作任务:制定接待工作方案;负责来宾食、宿、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来宾报到及接送;在哈市、铁力市设立中转服务站;负责接待馆所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及食品卫生的监管和来宾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车辆租、征用,来宾的礼品、漂流服、雨伞、座垫的准备,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事宜;与公路、铁路、民航等部门联系落实宾客返程飞机、火车票及建市纪念活动和旅游节用车、开通绿色通道等有关事宜。 (七)环境建设组 组长:王彰 副组长:黄钧明于胜利胡一鸣李兆廷陈庆铁 姜彦石刘福军 成员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爱卫办、市文明办、伊春区、铁力市、美溪区、五营区、金山屯区、汤旺河区、嘉荫县、带岭区、桃山林业局、铁力林业局。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工作任务:制定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负责市中心区、各有关旅游景区所在地的临街店铺、广告牌、建筑工地等环境的整治,主要街道道路维护、路灯(霓虹灯)、步道板的维修,通往景区(点)的道路养护;负责安排节日期间伊春区夜间城市灯光照明;公交车、出租车和旅游窗口的文明服务。 (八)安全保卫组 组长:张继满 副组长:张金山王凤岩潘彪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武警支队、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办、市交通局,有关旅游景区所在地公安分局。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负责市中心区、开幕式演出会场、广场演出现场、有关旅游景区及沿途的交通秩序、社会稳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焰火表演现场的安全工作。 十二、活动经费 (一)各专业工作组按节俭办会的原则,依据工作任务提出经费预算,报秘书处审核,组委会审定。 (二)预算内经费由秘书处严格管理,按组委会审定的预算项目监督支出;预算外经费由组委会审定。 十三、几点要求 (一)各专业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总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报秘书处,经组委会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各相关县(市)、区、局要切实搞好旅游景区(点)及道路、城镇环境的建设和整治工作,精心策划一系列新颖独特、参与性强的旅游活动和反映林区建设50年辉煌业绩的文艺演出活动,并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 (三)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建市纪念活动和旅游节以及我市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和旅游业发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要以宣传市长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热爱家乡、热爱林区教育活动。从6月初开始,在省、市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进行新闻和广告宣传,从6月18日起,在《伊春日报》、伊春电视台进行倒计时宣传,对外扩大影响,对内造成浓厚舆论氛围。 (四)今年是建市50周年同时又是第8年连续举办森林生态旅游节,各专业工作组及各相关景区要在总结往年办节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心谋划,创新办节形式,突出伊春特色,突出市庆主题,把建市50周年纪念活动与森林旅游节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把建市50周年活动搞好,又要努力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培育成为国内节庆精品。 (五)各专业工作组及各相关景区所在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相互沟通,密切合作,搞好衔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热情友好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来宾的接待及服务工作,确保接待及服务工作不出任何纰漏,保证建市50周年纪念活动和第八届中国黑龙江(伊春)森林生态旅游节取得圆满成功。 (六)节庆活动宾客邀请工作由秘书处按方案要求统一安排,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邀请,计划外自行邀请的宾客大会不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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