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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关于黄南州建立招商引资工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黄政办[2008]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经贸委关于《黄南州建立招商引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业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黄南州建立招商引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州经济的不断发展,招商引资对我州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招商引资工作已成为对外开放和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创新体制机制、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州建立招商引资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建立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招商引资新机制,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加快我州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推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由州政府办公室、州经贸委、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旅游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牧局、州水务局、州工商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监察局、州林业环保局、州质监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统计局及各县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州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州政府分管副州长。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有关领导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负责研究、协调和指导全州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投资环境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负责解决需要州内统筹、协调、审批的招商引资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州经贸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准备事项;2、协调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工作;3、研究制定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4、督促检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5、联席会议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制定招商项目发展战略规划。州发改委、州经贸委等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导向,围绕我州优势资源和产业链条,围绕企业及项目的成长性和市场发育程度,深入分析比较优势,完善和优化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全州招商引资工作近期目标和长远战略的相统一。 (三)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分析评估体系。组建由省、州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教授组成的全州招商引资项目分析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全州招商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社会经济效益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有效提高招商项目的成功率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加快我州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以及循环经济的发展步伐。 三、明确工作职能,强化协调机制 各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职责和定位,建立与招商引资工作相适应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汇报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季度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向州经贸委做出书面报告,由州经贸委整理并通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扎实做好项目库建设。州发改委要切实加强目库建设,制定符合实际的入库标准、资料要求以及工作程序,确保高标准完成我州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 (三)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各县政府要进一步理顺招商引资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密切、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招商引资工作新格局。要从全州发展战略高度出发,筹划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储备、筛选、评估、策划、发布、接洽等工作。州内项目的组织、策划、论证、包装由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国土资源局、州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由州发改委统一汇总。对外招商项目的征集、筛定、编印、发布由州经贸委统一运作,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 (四)健全统计体系和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利用外资统计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利用外资实际情况,适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为招商引资政策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建立奖励和考核机制 招商引资是一项综合、系统、复杂的工作,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奖励考核机制,切实推进全州招商引资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形成招商引资企业联系制度。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投入是硬任务、招商是硬本领”的理念,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一把手主抓、一班人主攻的工作思路。各级领导要具体联系本地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安商、稳商”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贯彻执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各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新的《青海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按要求及时兑现奖励,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和投身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拓宽招商引资工作领域。具体由州经贸委拿出初步意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审核,并报州委、州政府确定。 (三)完善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从考核的对象、指标、机构、内容、办法、奖罚等方面,健全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机制,并纳入各县、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具体考核办法由州经贸委牵头,会同州目标办制订。 五、加强服务机制建设,优化投资经营环境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环境建设,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环境吸引力和竞争力。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服务承诺、责任查究、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一票式收费,对引资项目实施联合服务和帮办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贯彻落实我省已经出台的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跟踪研究和及时借鉴省外的招商引资新思路、新举措,适时调整相关政策。 (三)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全州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步伐,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联合组建担保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 六、落实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 (一)完善来黄南投资企业权益保护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我州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制度,研究解决来黄南投资企业在权益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法治的权益保护环境。 (二)强化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和评议制度。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切实维护外来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邀请外来投资者积极参与文明行业创建和行风评议活动,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实行责任追究和过错赔偿。建立过错追究制度,对无正当理由影响投资环境、影响招商引资、影响项目实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因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故意或者过失而构成行政失职、行政越权、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行为,导致项目不能实施或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四)在投资者中大力倡导爱国、诚信、守法、自律的道德风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践行维护法纪、服务地方、保护生态、发展民生等社会责任,促进全州投融资环境治理工作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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