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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州长、副州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委同意,现将州长、副州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州长 诺卫星 主持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监察局、州审计局。 副州长 吴海昆 负责州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公路交通、人事编制、工业运行、招商引资、企业改革、国资运营、安全监管、盐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州交通局、州人事局、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招商局、州盐务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地震局、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州接待处、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海西管理处。 负责联系州编办、州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驻州大企业。 负责与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重大事项的联系与协调。 副州长毛占彪 协助州长负责农牧水利、生态林业、扶贫开发、农垦事业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农牧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州农垦局。 负责联系州气象局。 负责与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等群众团体重大事项的联系与协调。 副州长田更 协助州长负责公安司法、卫生计生、民族宗教、民族语文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卫生局、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民族宗教局、州民族语文办公室、州残疾人联合会。 负责联系州国家安全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红十字会。 负责与州法院、州检察院重大事项的联系与协调。 副州长史琴 协助州长负责城乡建设、民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建设局、州民政局。 负责联系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烟草公司。 负责与海西军分区、驻军部队重大事项的联系与协调。 副州长王西秦 协助州长负责财政税收、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财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联系州国税局、州地税局。 副州长马杰 协助州长负责发展改革、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统计调查、粮食旅游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统计局、州粮食局、州旅游局。 负责联系中国银监会海西银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 副州长乔学智 协助州长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文体广电局。 负责联系州文学艺术联合会、州科学技术协会、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州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吴海昆、马杰同志互补;毛占彪、史琴、王西秦同志互补;田更、乔学智同志互补。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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