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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军用饮食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8]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军用饮食供应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对南疆铁路沿线喀什火车站成批过往部队及其他部队执行任务过往人员的饮食供应工作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及时、准确、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军用饮食供应任务。经行署研究,成立喀什地区军用饮食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赵钢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李平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祝灵君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郭平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侯存尚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严卫国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甘其溥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建军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朱国兴地区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忠义地区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俊斌喀什火车站站长 穆特里甫·艾山喀什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张宁驻喀火车站军代处主任 军用饮食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郭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地区民政局副县级调研员、优抚安置科科长李本能同志担任。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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