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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2008]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束华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牟信勇 副市长 副组长: 赵国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才银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贺继孟 市侨办主任 石春莲 七星区区长 成员: 朱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卫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金仁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成员 谷海洪 市建规委副主任 魏海 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东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滨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 刘翔 市农业局副局长 毛献青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唐韬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 赵皎如 市编办调研员 陈立勇 市扶贫办调研员 宾帅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冯建文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耀清 桂林银监分局副局长 周春湖 桂林供电局副总工程师 黄文干 七星区常务副区长 魏东 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李才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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