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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渝价函[2006]3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举办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班费用的函》(渝安监函[2006]17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监察员执法水平,你局拟在近期举办一期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员执法培训班。由于我市新的统一的培训收费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中,在未出台新的培训收费标准前,同意你局申报的本次培训收费标准,即每人每学时3.75元,共计培训40学时。另按规定,代管费(课本、讲义、资料等)按自愿原则收取,并按期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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