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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6]1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城市管理“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西宁市城市管理“十一五”规划 (西宁市城市管理局)
一、“十五”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宁市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和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城市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01年在机构改革中,成立了市、区城市管理局,强化了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初步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 1、城市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按照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街道办事处(镇)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镇)设城市管理科,负责街道居民区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统一行使所辖区域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职能。社区居委会(城郊村委会)负责本社区(村)市容(村容)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市城管局设城管监察支队,区城管局设城管监察大队,各镇、办事处设城管监察中队(分队)。除承担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外,还承担市政府批准由建设、土地、园林等行政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市、区、街道、社区城市管理职能,合理划分了市、区、街道、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全市实行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感和社会单位、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初步建立了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和社区为基础、全民参与、分级负责的城市管理新体制。 2、城市管理法规规章体系基本建立。“十五”期间,先后修订和出台了《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西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西宁市居民居住环境管理办法》、《西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和《西宁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基本建立了城市管理法规规章体系,增强了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力度。 3、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明确了235名执法人员公务员身份和执法资格,补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554名。规范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志,聘请省、市法学专家分期分批地进行法制和业务知识培训,定期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十五”期间,共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67期,培训执法人员、协管员12000余人(次)。实行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百分考核”和工资浮动制度,出台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五条禁令”和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素质,树立了良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形象。 4、环卫作业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成立了西宁市垃圾处理公司,对沈家沟、刘家沟两个垃圾卫生填埋场实行承包经营,企业化管理。四区成立了环卫服务公司,政企分开,管干分离,积极开展环境卫生作业有偿服务。按照bot方式建设西宁市尹家沟垃圾卫生填埋场,通过公开招标,由民营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盘活环卫资产,对城市公共厕所、冷饮摊点实行了公开拍卖。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建成公共厕所36座。 (二)城市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十五”期间,实施了垃圾收运方式改革,在主要街道、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并定点定时收集;对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车辆推行密闭改造,减少二次污染;对具备“双气”(暖气、液化气)条件的楼体垃圾道进行封闭,实行垃圾袋装化,并做到定时定点投放;对主要街道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环境卫生实行“一体化”作业和全天候清扫保洁;实行了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基本建立了城市管理基本经费保障体系。市区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日产日清,公共场所和城市干道、商业街清扫率达100%,比“九五”末提高了1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比“九五”末提高了30%。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楼体粉饰、灯饰亮化和旱厕改造三大工程,开展整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拆墙透绿、拆除违章建筑、取缔马路市场、清理占道经营以及开展城市管理示范街创建等系列活动,实行城市管理14小时巡查制度,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区主要街道环境卫生保持了经常性整洁,实现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目标。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全市大力开展了园林绿化建设。建成了文化公园和劳动公园,完成了南山公园二期建设工程,开工建设了南山三期浦宁友好园、南凉虎台遗址公园和城南自然公园一期工程;新建街头绿地、小游园60余处;建成了新宁广场、中心广场、城南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广场等7处风格各异的城市绿地广场,总面积达38.1公顷;实施了南北山绿化工程。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新建增绿、整治扩绿、拆墙透绿、庭院补绿的“四绿工程”。开展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评选“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活动。城市园林绿化覆盖面积由2000年的1081.2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920公顷,园林绿化覆盖率由20%提高到25.6%;公共绿地由2000年的246.3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62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由4平方米提高到6.2平方米,200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创建为省级园林城市。 3、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全面实施了“碧水、蓝天、宁静”32程。加强了废水污染治理,对辖域内化工、冶炼、造纸、食品、酿造、制药、皮革等重点污染源进行达标治理和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2%,城市饮用水质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基本完成了城市禁煤区煤改气建设任务。开展了禁止和限制使用高污染燃料、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施工工地二次扬尘、道路扬尘密闭、洒水等控制措施的监督管理,空气优良率达70%。加强了对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启动了禁鸣工程,划定了禁鸣区域,主要交通干线噪声不达标路段从2000年的93.4%下降到2004年的74.3%,下降19.1个百分点。对餐饮、娱乐业及摊点市场环境加强管理,规范住宅装修作业时间。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严禁产生噪声振动扰民的作业方式。 4、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紧紧围绕治安管理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强化治安管理和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区段、场所强化安全检查和清理整顿,消除隐患。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市逐步建立了全社会全天候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有效地预防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全面开展了“反扒专项”行动。从治安重点部位人手,落实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社区保安工作,加强了对租赁房屋、流动(暂住)人口、重点防治犯罪人群的管理。全市安全小区创建率达80%。开展了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有效地预防了吸贩毒活动的发展蔓延。加强了节日长假和重大会展、体育文化活动期间以及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及警卫对象的安全保卫工作,为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给排水系统不断完善。 “十五”期间,建成了第一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城市给水、排水管网改造200余公里。基本完善了城市排水系统,实现了雨、污分流体制,城市的安全稳定供水和排水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2、河道水域治理不断加强。“十五”期间,实施了湟水河海湖桥至建国桥段6.1公里、北川河门源桥至人湟水河口段1.1公里、南川河水磨桥至人湟水河口段3公里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宁湖工程,累计治理主城区河道13公里,形成了城市水系绿色走廊。 3、环卫基础设施不断健全。“十五”期间,先后建成了沈家沟垃圾卫生填埋场、刘家沟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尹家沟垃圾卫生填埋场,总设计库容1510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1200吨,垃圾处理率占服务区范围产生量的95%以上。2002年引进社会资金90万元建成了西宁市医疗垃圾焚烧厂,日处理医疗垃圾2.5吨,2004年投资300余万元进行了技术改造,新增专用焚烧炉和烟气净化设施,改造后日处理医疗垃圾能力达到5吨,医疗垃圾焚烧厂的建成,填补了西宁市医疗垃圾处理的空白。“十五”期间,拆除旱厕300余座,新建公共水厕102座,通过积极招商引资,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采用市场化运作,使市区内的公共厕所数量从“九五”末的148座增加到了350座,基本达到了建设部城市公厕建设数量标准。新建垃圾中转站43座,购置环卫专用车辆70余台,其中购置垃圾压缩车49台,城市垃圾收集基本实现了袋装化、密闭化。设置果皮箱2000余个;并设置了统一的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标志牌和指示牌。总投资达2.5亿元。是“九五”时期总投资的10.2倍。 二、“十五”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十五”期间,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已初步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但是在街道、社区两级管理工作中由于经费不足、人员较少,使管理工作出现不协调、不同步和“头重脚轻”的现象。城市管理部门过多,未能发挥出城市综合管理的效应。目前,全市涉及城市管理的部门有城管、工商、公安、交通、园林、环保、城建、水务、卫生等多个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处于职能交叉、管理分散的态势,造成了管理职责不清、管理效率低下,没有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 “十五”期间,虽然我市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但是经费紧张仍然是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因素。一是城市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园林绿地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偏低;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等环境卫生设施还不能满足城市需要。二是环卫作业手段落后,垃圾处置方式单一,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程度低。生活垃圾除了填埋处理方式外,没有其它综合回收利用的手段和处理设施。三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落后,执法经费不足,影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的提高。 (三)城市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广泛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但由于城市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动态性强、监管力量分散,使城市脏、乱、差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乱搭建、乱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乱张贴、乱涂写、乱停放车辆等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还比较差。部分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随地吐谈、便溺、乱扔乱倒垃圾的现象非常普遍;公共设施破坏严重,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氛围尚未形成。城市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仍比较粗放,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没有用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效率还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三、“十一五”城市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并重,监管、作业、养护协同的要求,权责利相统一,管理重心下移,执法相对集中,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城管信息化、数字化、网格化建设,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资源的节约循环利用,促进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把西宁建设成为生态型宜居城市、洁净化卫生城市、花园式的园林城市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二)主要目标 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重心下移、加快发展的原则,建立精简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以强化城市长效管理,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景观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市容整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社会治安良好,市政设施完善的城市管理目标。 --中心城区基本实现“七无”目标,即无违章搭建,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无垃圾死角,无乱设户外广告,无占道经营,无车辆乱停乱放,无“白色污染”。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和公用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城市公用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城市景观亮化率达到95%;公共区域装灯率达到95%; --市区主次街道实行道路、人行道、绿化带一体化清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 --加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固定声源达到噪声排放标准,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 --22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森林覆盖率达到2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城市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安发案率明显下降。 四、“十一五”城市管理的任务 (一)建立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 加快全市城管的宽带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建设以“城管热线”联动执法体系为主和监控系统为辅的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以及重点地区和社区监控点、移动通讯设施的建设。建立“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整合全市城管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城管办公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最终打造“数字城管”基础平台,全面提高城管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城市市容管理 1、实施城市亮网工程。重点实施市区“三片”(火车站区域、西门口中心广场区域、新宁广场区域)、“一线”(建国路、东关大街、东大街、西大街、五四大街、新宁路、小桥大街)、“十二条主要大街”(昆仑大道、夏都大道、八一路、共和路、七一路、南大街、北大街、长江路、滨河路、胜利路、黄河路、西关大街)景观照明工程。对主要河道、水域等区域内的亮化进行更新改造,对沿街商业门头牌匾实施亮化改造,对市区主要道路路灯进行改造,对重点区域城市景观照明进行组团联网和集中监控。进一步加强对市区灯饰亮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营造优美繁荣的城市夜景,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形象。 2、加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清理整顿破旧、污损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拆除未经审批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楼体立面广告,全面取缔占道活动牌匾式广告,逐步取消市区内楼顶牌匾式广告和大型立柱广告。到2010年,城市户外广告基本实现规范化设置并达到亮化、美化、标准化、安全化。实现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相融合,发挥户外广告营造城市景观的特殊作用。 3、全面更新和改造市区内的公交站亭、站牌、城市街道标示牌等公用设施。规范沿街邮政、电信、电力等设施的设置,保持公用设施整洁、设置合理、样式和色调与周边街容街貌和谐统一。 4、完成市区内洗车站点的规划、整治和清理工作。取缔市区内违章占道洗车站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污染、确保畅通”的原则,洗车站点进店进场;逐步取消城市中心区域内分散的小型洗车站点,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在市区东西南北出口各建一座自动化车辆清洗中心,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5、加强市容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破坏城市公用设施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基本完成市区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加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治理工作。通过有奖举报、严管重罚等措施,实现市区内无“三乱”现象。 (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1、实施城市洁净工程。引入竞争机制,环境卫生作业实现市场化。在实施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相分离的同时,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逐步实现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十一五”期间,在市区进行道路清扫保洁权的公开招标工作。垃圾处理作业单位全部实行特许经营和产业化运作。全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逐步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作业单位。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小街小巷、居民社区、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铁路和高速路沿线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消除垃圾死角。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认真落实《西宁市乡(镇)村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创造整洁、干净的乡村人居环境。 2、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结合西宁市城市管理的实际和特点,本着“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投资多元化、发展产业化、运作市场化、服务规范化为目标,加快城市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1)开工建设沈家沟垃圾场二期工程。工程总投资估算1400万元,设计库容250万立方米。计划2006年建设,当年竣工。沈家沟垃圾场二期工程建成后,连同新建成的尹家沟垃圾场和原有的刘家沟垃圾场,全市垃圾日处理能力可达1400余吨。基本能满足现在和未来5年垃圾填埋处理的需要。(2)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十一五”期间,按照“布局合理,提高档次”的原则,在市区新建和改造二类以上公共厕所137座。通过新建和改造,使公共厕所的数量、使用功能、设施、卫生水平以及建筑风格与城市总体发展相协调。(3)加强城市垃圾中转站建设。到2010年,新建45座垃圾中转站。对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重新布局和调整,彻底消除街区露天垃圾斗。通过建设小型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屋、设置密闭式垃圾箱等措施,实现垃圾收集密闭化。(4)积极争取资金,加大环卫专用车辆购置和更新力度。“十一五”期间,计划新购置环卫车辆131台。其中:压缩车12辆,道路清扫车25台,集装箱垃圾运输车45辆,洒水车6辆,摆臂式垃圾运输车30辆,吸粪车8辆,扫雪车4辆,高空作业车1辆,封闭式垃圾斗800个,果皮箱3000个。资概算3400万元。(5)加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通过对餐厨垃圾(泔水)实行集中处理,杜绝餐厨垃圾喂养牲畜、非法提炼(地沟油)等问题。“十一五”期间,逐步建成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废旧塑料回收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废旧电池处理等一系列废弃物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使城市生活垃圾变废为宝,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加快城市绿网建设。继续实施“三环”绿化战略。重点实施大南山公园绿色屏障工程。通过实施公园建设、绿色通道建设和绿色屏障建设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对城市湟水河、南川河、西川河进行综合治理,建设沿河绿化带,实施城市出口道路景观林带建设和城区间隔离林带建设。重点抓好沈那遗址公园、南山公园三期、城南自然公园、湟水森林公园、西山野生动物园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森林法》和《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大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侵占绿地、践踏绿地、损坏绿化植物和设施以及在城市绿地、绿化带中倾倒垃圾、污水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城市环境保护 围绕“四创”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污染物消除和削减重点由生产末段转向生产全过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开发垃圾资源化技术,走环境治理产业化、市场化、集约化道路;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市民生态环保意识。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大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控制建筑噪声污染;加强对餐饮、娱乐业和集贸市场噪声管理;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范住宅装修作业时间,控制生活噪声;加强城市危险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处置;开展以道路扬尘、建筑扬尘、露天堆放为重点的尘污染整治;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施工、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有效降低大气中的可悬浮颗粒物浓度,全面控制尘污染。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南新区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解决生活废水污染问题。加强工业废水的治理、工艺改造,对废水排放量大的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促使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监管,根据全省统一规划,集中布局,重点建设工业固废和完善医疗废弃物焚烧处置设施,不断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处理和循环利用水平。 (六)城市治安、交通管理 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及时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完善基层治安网络建设,做好各种社会矛盾的疏导和调节,创建平安西宁。按照“防范严密、控制有力、全面设防”的要求,加强社区防控网络、街面防控网络、单位内部防控网络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城市主要交通要道治安视频控制系统,完成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探索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爆炸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和警卫、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新途径、新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依法严格管理,减少治安隐患。进一步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合理规划、建设市区道路两侧停车场(库)和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商业集中地区、旅游区停车难问题;加大市区交通执法力度,整治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健全城市交通标志牌和行车警示线、停车泊位线设置,有效整治车辆违章行驶和乱停乱放现象;严格实行市区机动车禁鸣,限行大吨位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全面清理各种车辆违章行为。 (七)城市综合管理 加快城市水网建设。重点加强湟水河及主要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恢复湟水河及主要次级河流自然景观。建成东川湿地公园、鲁青水上公园、西川人工湿地等工程,不断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河道、窨井、供水工程、水利工程、河堤护栏以及辅助设施等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向河道排放污染物、倾倒垃圾和破坏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保持河道水域及沿岸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维护工作,严格城市占道、挖掘施工等各项许可,杜绝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的现象。依法加大对各种违规占道、挖掘、施工和破坏各种市政公用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设施功能完好和运,行安全。加强对各类市场和无照摊贩、饮食和食品卫生安全、文化娱乐场所、房屋租赁的管理。加强对旅游景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五、“十一五”城市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科学有序、协调高效、职能明确的原则,调整城市管理机构,强化综合管理职能,合理调整市、区城市管理职能。 1、市、区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和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工商行政管理关于对无照商贩、公安交通管理关于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发挥社区城管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以社区管理为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单位和部门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动建立政府管理机制同社会化管理机制相互协调,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管理力量互补、互动的城市管理新体制。 3、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行业的各项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干分离”的改革思路,进一步转变“政府包揽、垄断经营”的城市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开放作业市场,走专业化、企业化经营路子。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要实行建管分离、管养分开。运用市场化方式,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管养维护工作,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 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的规章体系、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完善市区内分区规划,加快编修城市生态水系、城市亮化工程、城市绿化体系和环卫工程等详细规划。进一步规划好城区、社区的功能、形态、业态布局,从根本上提高城区品位。重点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对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环卫基础设施等公用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加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通过建立地理信息系统(gis),进行规划动态监测与管理;建立规划决策的听证制度,推行规划信息和管理程序公示制,实现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十一五”期间加大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筛选、储备和立项工作,加大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城市环卫等基础设施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单位和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城市公用基础设施。 (三)建立城市长效化管理机制 1、编制和实施《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在完善落实现有城市管理各项法规、规章的同时,规划期内陆续制订、颁布实施《西宁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西宁市水域、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绿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环卫作业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办法》以及有关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方面的法规、规章。 2、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配合,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提高应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全面落实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和14小时巡查制、环境卫生联评等制度。按照《西宁市城市市容貌监管办法》的规定,各区政府、建设、公安、工商、园林、交通、民政、卫生、房管、文化、人防、旅游、电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做好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4、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率。转变执法理念,实现执法重心从自然人到法人的转变;执法范围从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地区扩展,主要街道向居民社区的延伸;执法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执法业务考核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形成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新格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维护城市环境意识 1、坚持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利用多种渠道,深入社区,通过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知识和城管法规、规章制度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2、创办城市管理电视专栏;办好“西宁城管”、“城管信息”等内部刊物。经常性开展城市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浓郁的讲文明、讲道德、讲法律、守规矩的社会氛围。 3、开展城市管理进校园活动。在各中小学开设市容和环境卫生教育讲座,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培养青少年从小爱护环境,讲求文明的良好习惯。 4、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和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用法规、规章教育规范人们的行为,促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市民参加植树造林、清扫垃圾、治理“白色污染”等“全民动手日”活动,逐步培养市民自我规范、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习惯,形成共同遵守城市公共卫生秩序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 全面启动城市管理队伍三年培训规划。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区域培训、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百分考核办法,落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岗位责任制和“五条禁令”,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要通过组织挂职锻炼和岗位轮换、干部交流、竞争上岗等办法,逐步形成能进能出,人尽其才的队伍管理新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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