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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加快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六年十一月)
为构建和谐海西,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提升整体竞争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运用行政措施和市场机制,以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为支撑,培育信用需求,促进信用立法,惩处失信行为,褒扬守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投资发展环境和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维护公平交易、正当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总体目标 按照《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信用制度和标准,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建设信用征集、评估、查询、公示、管理网络系统,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工作平台。力争用5 年左右的时间构建以政府信用建设为先导、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到2010年,各级机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公信力明显提升,各类企业的信用管理和商务信用水平明显提高,公民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明显增强,市场交易秩序和投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建立,经济生活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各级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树立良好的政府信用形象。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1、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在决策前要组织听证,充分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起草法规规章、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等重大决策中,把专家咨询论证作为必要环节,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建立公众参与立法的制度。通过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立法公示、立法听证、委托立法等方式,改革政府立法起草模式,建立立法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机制,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牢固的法治基础。 3、创新行政执法体制。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为突破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 4、加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公示制度,客观、全面、详细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证据材料和决定,做好存档、整理和公示查阅工作,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和抽查。 5、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和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对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项,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要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切实把政府职能从行政审批转变到公共服务上来。 6、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失信补偿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承诺兑现制度。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依法给予赔偿。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撤回已生效的行政决定,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各级政府公布的优惠政策和承诺等事项应及时兑现,取信于民,杜绝行政机关承诺的随意性,维护政府的权威和尊严。 7、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8、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和公共信息平台。建立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窗口,为建立政府信用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管理资源和公共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9、建立公务员信用教育制度。把信用建设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信用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10、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信访条例》,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维护好来信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增强企业信用意识,规范企业信用行为 1、制定企业信用有关规定。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着手制定企业信用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海西州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海西州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等规定,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在德令哈市率先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数据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和司法(仲裁)机关执法而发生(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构成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管理网络体系,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有关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3、加强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外部客户和内部员工的信用档案管理、分析评估、风险警示制度,加强信用管理,有效化解企业信用风险。引导企业在自身的生产经营、合同履约、商品质量、往来账款、税金缴纳、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环节加强自律,规范信用行为。2007年在州属大中型企业要建立信用信息档案,2008年在全州85%以上的企业要建立信用信息档案。 4、建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档案。税务部门要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行为处理等方面动态记录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科学设置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开展纳税评估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逐步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发布和查询机制,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 5、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监管制度。从产品质量档案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和规范经营等方面设定指标,科学划分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等级,客观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 6、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推进各类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诚信缴费,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职能部门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综合整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非法传销、不正当竞争、虚假出资、无照经营、非法中介、商业欺诈、逃废债务、财务失真及工程建设领域规避招标、暗箱操作、工程质量低劣、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8、健全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共同创建海西金融安全区。要加快企业和个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贷款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完善信用评级、预警登记和通报公示制度,健全授权授信机制,维护金融资产安全,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 9、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信贷,建立健全农牧户资信评价体系,及时准确地反映农牧户的信用信息,形成信用联保、自我约束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牧户评定工作。 10、坚持公正司法、严明执法,加强对债权案件的清理和执行,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社会监督和制裁力度。对不能按期履行债务,经债权方调查协商,按照有关规定认定有逃废债迹象的经济主体,要按照管辖范围,由债权方报送同级信用建设领导机构登记预警、内部通报,并限期履行债务。 (三)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夯实社会信用基础 1、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采集、整理、保存自然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与银行、公安、社保、教育、建设、保险等部门发生的信用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有关部门或个人提供相关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2、劳动保障部门要逐步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以及查询服务等,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形成部、省、州三个层次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 3、组织开展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为重点的信用培训。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信用培训,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4、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以地域行为为单位逐步建立个人信用征信、咨询服务系统,对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拍卖师、导游、执业医师以及特许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和整理,依法向社会披露。 5、加大对个人拖欠贷款的清收力度。金融机构要逐笔清收公职人员拖欠的贷款,对恶意拖欠的,要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偿还。引导农牧民积极主动归还在生产中形成的贷款,通过推广小额信贷、联户担保、协会组织担保等信贷担保方式,化解农牧区信贷风险。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金融部门,催还到期未还的助学贷款。 6、逐步建立公务员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公务员诚信记录考核制度。对公务员考核时,应当对其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考评,把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奖惩的依据。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 信用体系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的整体体系。为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海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委宣传部、州经贸委、发改委、教育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农牧局、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环保局、旅游局、法制办、人民银行、海西银监分局、州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为组成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部署工作,协调有关事项,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州整规办负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承办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省驻州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职责、分领域、分层面提出可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人员、机构、职责、实施方案“四落实”。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落实,推进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复杂的系统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先试点后推广,逐步推进,积极稳妥地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先行,建立公开的信用信息网络。要探索建立部门、行业间联合的信用征集披露体系,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逐步向联合征信体系过渡。各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要按照“联合共建、互联互通”的原则,打破信用信息资源的部门垄断,支持社会征信服务机构收集和汇总信用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公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体系网络化和社会化,并确保信用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适时。 (三)逐步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采取社会、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严重的失信行为,进行曝光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同时还要建立守信奖励的制度和机制,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局面。 (四)加强公民诚实守信和职业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重点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和青少年中普及信用知识,弘扬信用文化,提高公民素质,形成全社会良好的信用意识和文化氛围,使讲信用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信用建设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社会群体、不同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教育,积极宣传守信誉、讲信用的先进典型,揭露和谴责严重失信行为。文化部门要组织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诚信教育内容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教育部门要在教学课程中增加诚信教育的内容,把诚信教育与文化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经贸、国资、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开展企业经营思想教育活动,引导企业树立“不逃废债务、不制假贩假、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偷逃骗税、不做假账伪账”的基本经营守则。要定期组织开展“诚信活动月”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积极推进“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兴业”等活动建设。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著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推荐工作,大力推进名牌战略,深入开展“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命名活动。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定期举办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信用海西”、“维权、铸信”、“信用3·15”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质监部门要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月”活动,营造人人关注质量的社会氛围。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至2006年12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及查询系统;广泛地组织全社会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至2007年底,初步建立政府、企事业、个人、区域信用管理模式,按照区域和行业特点,分别开展试点。通过试点完善方案,改进办法,为全州全面推开提供经验。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途径,注意引导和发挥社会信用专业机构在企事业信用风险控制和资信评级、个人信用风险控制和信用评分中的作用。 (三)全面建设阶段。至2008年底,全州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基本完成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全州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并开始联网运行,逐步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不断培育和规范信用市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作用,着力推动全州企事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使良好的信用成为全社会共同珍惜的无形资产和重要资源,初步形成比较科学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转机制。 (四)完善阶段。到2010年底,初步构建起覆盖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构建起与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一种有序、长效的市场和社会管理机制,推动全州基本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附:海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海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海昆 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赵永寿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大海 州经贸委主任 成员:郭玉清 州法院副院长 向春明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乜建亮 州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程利云 州发改委主任 马安良 州教育局副局长 郭鑫 州科技局局长 乔格生 州监察局局长 郭华 州公安局副局长 张建雄 州财政局副局长 王惠斌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鸿 州建设局副局长 黄瑛 州交通局副局长 焦胜章 州农牧局副局长 王建国 州林业局副局长 杨素琴 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安秀美 州卫生局局长 李东亮 州审计局局长 麻寿福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海宁 州环保局副局长 王隽洁 州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常建武 州工商局副局长 俞平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永白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薛建峰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徐尚彪 海西银监分局副局长 马永宏 州旅游局副局长 王莉 州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整规办,州经贸委副主任李元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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