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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灭蟑、灭鼠、灭蚊蝇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巴政办字[2008]9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以整洁文明的环境迎接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为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准备条件并最大限度地控制传染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市要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以灭蟑、灭鼠、灭蚊蝇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爱国卫生运动主要消灭蟑螂、老鼠以及蚊蝇,清除其孳生地,降低其密度,限制其传播扩散。大力开展外环境清洁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垃圾、粪便及各种废弃物的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形成人人动手、讲究卫生、崇尚文明的新风尚。 二、集中整治时间 本次爱国卫生运动从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计122天。 三、集中整治安排 本次爱国卫生运动以旗县区为组织实施单位,统一安排进行,活动范围覆盖各旗县区所在地的所有单位、居民区和外环境以及农村牧区。重点是宾馆、饭店、车站、居民区、农贸市场、中小型食堂、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店)及粮食加工厂、医院、公园等。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从2008年6月1日至15日,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级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安排部署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卫生专业部门要做好人员培训,本底调查及药品消毒器械准备等工作。 ㈡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2008年6月16日至8月31日,主要开展灭蟑、灭鼠、灭蚊蝇药物投放及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统一组织和配置药品,统一投放药品时间,统一投药方法,以达到最好的效果。本阶段要开展2轮投药工作,第一轮投药于6月16日至7月15日完成。7月16日至7月31日进行督察及查漏补缺工作。8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第二抡投药。 消杀药品由市疾控中心或市爱卫办出面联系,选定品种和型号,然后由各旗县区疾控中心或爱卫办分别购进。投放药品时,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集体、个人负担,各级政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贴。 ㈢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30日进行检查验收,对各旗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在适当时候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集中整治活动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爱国卫生运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 ㈡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灭蟑、灭鼠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消杀药品是具有相当危险性的药品,各级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重要性。一是要高度重视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灭蟑、灭鼠效果和综合环境卫生面貌有大的改观;二是要严格管理各类消杀药品,要做到集中采购,集中科学管理,集中分发使用,杜绝因消杀药品存储、使用不当而发生中毒事故;三是要严格执行消杀药品管理和使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四是要做好消杀药品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居民了解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卫生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 ㈢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爱国卫生运动是一项群众性的社会工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各级各地要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利用广播、电视、会议等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灭蟑、灭鼠、灭蚊蝇工作的重要性、蟑螂、老鼠及蚊蝇的危害以及适用国家许可的消杀药品的优点和使用剧毒药品的危害性,推广科学的投药方法等知识,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各地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工作方法,及时加强薄弱环节,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取得实效。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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