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喀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做好2008年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传发公安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责任,确保奥运会火炬传递和北京奥运会、残运会、喀交会期间喀什地区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行署决定从2008年4月至10月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奥运消防安全保卫为中心,以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为攻坚重点,以决战决胜的工作姿态,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关停一批、整改一批、拘留一批、处罚一批,再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高潮,确保现存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决完成“杜绝重大以上火灾,遏制较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总量”的工作任务,以扎实有效的隐患整治成果,为奥运会火炬传递、奥运会、残奥会、喀交会的成功举办和喀什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攻坚目标 1、奥保期间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以上火灾。 2、火炬传递期间,喀什地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及火炬传递涉及场所火灾。 3、6月20日前,力争严查彻改阶段遗留未改火灾隐患和新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80%以上整改完毕。 4、7月31日前,力争所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5、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隐患单位,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做到暂时关停或局部关停生产和营业。 三、工作重点 (一)火灾隐患排查的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实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高层建筑:10层及10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二)火灾隐患排查的内容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以严查彻改火灾隐患“六个必查”为主要内容:即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舒畅,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二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机械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查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性能是否完好。四查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舒畅。五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章、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六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等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各县市、各行业部门要结合火灾形势和特点,将影响本地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任务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边查边改、隐患整改、重点整治和奥运严管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 工作任务: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积极动员街道、乡镇、派出所和社会单位等社会力量投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边查边改阶段(4月30日至5月31日) 工作任务:在前期严查彻改火灾隐患工作基础上,组织安监、公安、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按照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要求,落实工作职责,深化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排查范围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对农村、社会区要按方案要求,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火灾隐患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登记造册,所有隐患的最后整改期限不得迟于6月20日。 (三)隐患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有遗留和新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施跟踪督促整改和验收,县乡政府要落实隐患整改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大对隐患的督促指导和攻坚整改力度,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此阶段取得成效。一是力争严查彻改阶段遗留未改火灾隐患和新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80%以上整改完毕;二是对在6月20前不能完成整改工作的隐患单位,坚决依法查处,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对整改进度缓慢、态度消极的单位责任人坚决依法实施拘留,始终保持严打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隐患单位,采取强制手段,在奥运火炬喀什传递期间暂时关停,确保火炬传递活动期间喀什地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四)重点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31日) 工作任务:集中力量对未整改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和遗留的难点隐患问题实施攻坚,各县、市政府要牵头成立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攻坚工作组,对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逐一进行攻坚指导和督促整改,力争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在7月31日前整改完毕;对主要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单位,要在7月31日前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发布政府令或通过暂时关停,确保万无一失。 (五)奥运严管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 工作任务: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巡检工作,重点落实“三查”:一查一时无法停业的重大隐患场所是否增加消防安全保卫力量,落实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的人防措施;二查已经责令“三停”场所是否落实“三停”措施;三查党政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要害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其它人员密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实施是否有效、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对该阶段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不能保证安全的严重隐患场所,经各县、市人民政府或奥保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采取非常手段,先查封后处理;对严重违法当事人依法实施拘留。同时,结合喀什夏、秋季旅游高峰、“十·一”黄金周等特点,各县、市还应以旅游景区以及大型活动场所为重点,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现场保卫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2008年第一季度开展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已经对大多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排查,火灾隐患存量和整体情况基本做到心中有数,为奥保工作尊定了较好的基础。当前,喀什地区奥保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前期遗留和新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市、各部门务必落实严查彻改措施和要求,确保完成隐患整改目标任务。 (一)落实隐患整改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奥运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纳入重要议程,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要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第三阶段之前召开所有隐患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火灾隐患整改签约大会,对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逐一签订《火灾隐患整改承诺书》,明确以下主要事项:一是火灾隐患最迟整改期限为6月20日,否则自愿接受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二是主要隐患问题在7月31日前整改不完的,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自行停业,否则强制查封或关停;三是火炬在喀什传递期间、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增加消防安全保卫人员,对重点部位和隐患部位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四是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五是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强化内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7月底前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最大限度地调动部门单位整改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有力地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火灾隐患“六个必改”。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要继续贯彻落实“六个必改”,即:一是凡营业性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二是发现凡营业性场所自动消防实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三是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采取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予以拆除;五是凡营业性场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临时搭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予以拆除。六是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 (三)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五个必须”。火灾隐患整改能否取得实效,是此次奥运消防保卫成败的关键,各县市、各行业部门必须以攻坚姿态,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一是必须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整改难度大、情况复杂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二是必须明确隐患整改期限,按计划推进整改;三是必须落实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措施,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帮助指导单位整改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可以采取局部停业、改变使用性质、减少火灾荷载、限制人流、控制火源等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险性,切实做到“隐患不改,工作不止”;四是对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采取严格的法律措施,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手软。五是对既改不了、又停不下来的单位,必须要求其在特殊时期增加消防保卫人员,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最大限度提高人防水平。 (四)落实火灾隐患联合执法制度。各县市、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本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各级政府对整改难度大或可能发生严重损失和影响火灾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落实挂牌督办措施;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利用一切许可的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对于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 各县市、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请分别于6月20日、7月20、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火灾隐患整改统计表》报地区公安局消防局。 联系人:王建忠联系电话:2523119转8505 附件:火灾隐患整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