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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06]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徐敦谟接替方正培担任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二○○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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