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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号——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颁发部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工商登记,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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