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请你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请你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