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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立即收缴《西域情歌摇滚篇》音像制品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经文化部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委员会审查鉴定,由天津音像公司出版、新疆德威龙音像制品发行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CD《西域情歌·摇滚篇》含有《音像制品条例》第三条规定禁止的内容,属违法音像制品。该音像制品内含11首歌曲,标准编码为ISRCCN-C09-03-30500/A·J6,条码为6925707884460或7883081799(9787883081791),封面标有“歌喉征服西域的传奇歌手刀郎、黄灿首张合辑”字样,塑封外加贴有“飞乐唱片”图标(新疆除外)。 请各地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立即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音像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一量发现具有上述特征的《西域情歌·摇滚篇》音像制品,要立即予以收缴,全面销毁,并将查缴的数量于8月15日之前上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依法收缴的音像制品,严禁非法传播。 特此通知。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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