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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70号(受理公告)--瑞士Inpharzam International S.A.的布洛芬精氨酸盐颗粒剂进入药品行政保护实审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变更)

【发文字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申请人所在国:瑞士 申请人:Inpharzam International S.A.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布洛芬精氨酸盐颗粒剂 商品名:快速平 申请号:A-CH02073105 申请日:2002年7月31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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