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电力公司: 你局《关于呈报陕西电网疏导电价方案的报告》(陕价管发字[2002]123号)收悉。经商国家电力公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01号)要求,将你省有关电厂上网电价(含税,下同)降低为:蒲城发电公司、宝鸡第二发电公司、新力发电公司和略阳发电厂0.27元,李家峡水电站0.26元。核定新投产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为:国华神木发电公司0.302元,杨凌燃气电厂0.40元,秦岭(华)电厂0.23元,石泉发电有限公司、二郎坝电厂0.27元。 二、为解决以上电价矛盾和新建电网送变电工程还本付息、农网还贷、李家峡水电站电价以及提取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问题,在清理现有电厂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将陕西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元(含税),其中,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另行下达。各类用户的具体销售价格见附表,1999年我委印发的《陕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计价格[1999]1153号)同时废止。 三、以上电价自2002年12月1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四、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疏导方案的顺利出台。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表:一、陕西省电网(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 二、陕西省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 三、陕西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附表一
陕西电网(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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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 电 分 类│ 电 度 电 价│基 本 电 价 ┃
┃├───┬───┬────┬────┬───┼─────┬────┨
┃│不│1-10 │35110 │110220│220 │最大需量│变压器容┃
┃│满││││千伏││量┃
┃├───┼───┼────┼────┼───┼─────┼────┨
┃│1千伏 │千伏│千伏以下│千伏以下│及以上│(元/千瓦│(元/千┃
┃││││││/月)│伏安/月┃
┃│││││││)┃
┠───────────────┼───┼───┼────┼────┼───┼─────┼────┨
┃一、居民生活电价│0.49│0.49│0.49││││┃
┠───────────────┼───┼───┼────┼────┼───┼─────┼────┨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0.623 │0.614 │0.614 ││││┃
┠───────────────┼───┼───┼────┼────┼───┼─────┼────┨
┃三、商业电价│0.743 │0.734 │0.724 ││││┃
┠───────────────┼───┼───┼────┼────┼───┼─────┼────┨
┃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509 │0.502 │0.493 ││││┃
┠───────────────┼───┼───┼────┼────┼───┼─────┼────┨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342 │0.338 │0.334 ││││┃
┠───────────────┼───┼───┼────┼────┼───┼─────┼────┨
┃五、大工业电价││0.376 │0.356 │0.336 │0.331 │24│16┃
┠───────────────┼───┼───┼────┼────┼───┼─────┼────┨
┃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0.366 │0.346 │0.326 │0.321 │24│16┃
┃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
┠───────────────┼───┼───┼────┼────┼───┼─────┼────┨
┃电 石 ││0.356 │0.336 │0.316 │0.311 │24│16┃
┠───────────────┼───┼───┼────┼────┼───┼─────┼────┨
┃中、小化肥││0.225 │0.21│0.2 │0.195 │24│16┃
┠───────────────┼───┼───┼────┼────┼───┼─────┼────┨
┃六、农业生产用电│0.419 │0.411 │0.401 ││││┃
┠───────────────┼───┼───┼────┼────┼───┼─────┼────┨
┃七、农业排灌用电│0.201 │0.199 │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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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陕西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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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 电 分 类│ 电 度 电 价│基 本 电 价 ┃
┃├───┬───┬───┬────┬───┼─────┬────┨
┃│不│1-10 │35110 │110220│220 │最大需量│变压器容┃
┃│满││││千伏││量┃
┃├───┼───┼───┼────┼───┼─────┼────┨
┃│1千 │千│千伏│千伏以│及以│(元/千瓦│(元/千┃
┃│伏│伏│以下│下│上│/月)│伏安/月┃
┃│││││││)┃
┠───────────────┼───┼───┼───┼────┼───┼─────┼────┨
┃一、居民生活电价│0.49│0.49│0.49││││┃
┠───────────────┼───┼───┼───┼────┼───┼─────┼────┨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0.643 │0.634 │0.634 ││││┃
┠───────────────┼───┼───┼───┼────┼───┼─────┼────┨
┃三、商业电价│0.763 │0.754 │0.744 ││││┃
┠───────────────┼───┼───┼───┼────┼───┼─────┼────┨
┃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515 │0.508 │0.499 ││││┃
┠───────────────┼───┼───┼───┼────┼───┼─────┼────┨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348 │0.344 │0.34││││┃
┠───────────────┼───┼───┼───┼────┼───┼─────┼────┨
┃五、大工业电价││0.382 │0.362 │0.342 │0.337 │24│16┃
┠───────────────┼───┼───┼───┼────┼───┼─────┼────┨
┃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0.372 │0.352 │0.332 │0.327 │24│16┃
┃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
┠───────────────┼───┼───┼───┼────┼───┼─────┼────┨
┃电 石 ││0.362 │0.342 │0.322 │0.317 │24│16┃
┠───────────────┼───┼───┼───┼────┼───┼─────┼────┨
┃中、小化肥││0.231 │0.216 │0.206 │0.201 │24│16┃
┠───────────────┼───┼───┼───┼────┼───┼─────┼────┨
┃六、农业生产用电│0.419 │0.411 │0.401 ││││┃
┠───────────────┼───┼───┼───┼────┼───┼─────┼────┨
┃七、农业排灌用电│0.201 │0.199 │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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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陕西电网趸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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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价 类 别 │县级趸售(元/千瓦时)│县以下趸售(元/千瓦时)┃
┃├────┬──────┼─────┬───────┨
┃│1-10KV │35KV及以上│110KV │35KV及以上┃
┃││││┃
┠──────────┼────┼──────┼─────┼───────┨
┃居民生活电价│0.288 │0.288 │0.288 │0.288 ┃
┠──────────┼────┼──────┼─────┼───────┨
┃非居民照明电价│0.469 │0.469 │0.469 │0.469 ┃
┠──────────┼────┼──────┼─────┼───────┨
┃商业电价│0.556 │0.556 │0.556 │0.556 ┃
┠──────────┼────┼──────┼─────┼───────┨
┃工业电价│0.326 │0.311 │0.326 │0.311 ┃
┠──────────┼────┼──────┼─────┼───────┨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192 │0.18│0.192 │0.18┃
┠──────────┼────┼──────┼─────┼───────┨
┃非工业电价│0.368 │0.36│0.368 │0.36┃
┠──────────┼────┼──────┼─────┼───────┨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254 │0.249 │0.254 │0.249 ┃
┠──────────┼────┼──────┼─────┼───────┨
┃农业生产电价│0.327 │0.315 │0.327 │0.315 ┃
┠──────────┼────┼──────┼─────┼───────┨
┃农业排灌电价│0.14│0.135 │0.14│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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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除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2分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
2、附表二所列价格中,除农业生产、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分;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6分。
3、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在“九五”期间继续征收电力建设基金的通知》(计交能[1996]583号)文件的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附一、二表中所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4、供电局与趸售县结算时,除农业排灌电价外,各类用电均在附表三所列电价的基础上,按扣除农网还贷基金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计收电费。
5、铜川鑫光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价格,在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997号文件规定水平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