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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进行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专[2002]3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长期以来,烟丝生产经营极不规范,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管理混乱,烟丝流入制假窝点的问题非常突出。为加强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的专卖管理,规范烟丝生产经营行为,切断制假窝点的烟丝来源,加大从源头打假力度,国家局上半年组织对各类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清理整顿的工作情况 各省级局对专项清理整顿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的工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专卖管理三年阶段性工作目标,从源头打假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省级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组于3月份对本地区的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全面真实掌握了各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的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能力、从业人员、规范经营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各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进行分类排队,本着规范经营、满足需求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了具体的清理整顿方案。 (二)明确重点,组织实施。各省级局将生产经营不规范,向制假窝点提供烟丝和烟叶,产品无市场需求,生产经营不正常,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烟丝生产企业以及生产烟丝量大,烟叶购进及销售渠道混乱的烟丝生产作坊作为专项清理整顿的重点,并根据实际,确定了清理整顿的重点地区。河北省局将保定安国和石家庄晋州作为清理整顿的重点地区,积极向省人大、政府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多次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组织打击行动,收缴切丝机100余台及烟叶、烟丝200余吨,将这两个非法生产经营烟丝一度猖獗的加工、集散基地基本打垮。河南省局将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比较集中的焦作市作为清理整顿的重点地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采取边宣传、边清理整顿、边规范取缔的办法,扎实有效地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共取缔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59家,收缴切丝机28台、烟叶及烟丝100余吨。广东省局在对19家烟丝生产企业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与地方政府充分研究、协商,决定关闭三水市西南烟丝厂、开平市罗奇生烟丝厂等7家生产经营不规范或效益差的烟丝生产企业。由于要关闭的企业较多,目前仍在组织实施当中。广西区烟草专卖局行动快,工作扎实,积极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并以自治区政府名义下发整顿文件,把烟丝整顿作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要求各级政府抓实抓好,整顿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关闭了2家烟丝厂,并通过检查落实烟叶种植面积,铲除计划外种植的烟苗,从源头上清理整顿烟丝市场,遏制了烟丝泛滥的势头。 (三)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各省级局在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烟丝生产企业和作坊的日常管理,一方面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全面监控烟丝其原料购进、生产销售等过程。广东省目前实行烟丝厂所需的烟叶原料由省烟草公司统一供应,烟丝厂日常生产经营由当地烟草专卖局直接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二、专项清理整顿的成果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烟丝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为制造假烟窝点提供烟丝的非法活动已基本得到遏制。一是对曾经领有许可证的烟丝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专项清理整顿前,全国共有持证烟丝生产企业52家,其中生产经营不规范、向制假窝点提供烟丝和烟叶的,产品无市场需求、生产经营不正常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35家,目前已经关闭或正在关闭中。保留的17家烟丝企业,生产经营基本规范,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产品有市场需求,经营状况较好。通过清理整顿,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经营,保护了合法经营。二是端掉了一大批地下加工烟丝的窝点,彻底取缔了几个长期存在的大型烟丝集散市场,有力地打击了为制假提供烟丝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扩大了从源头打假范围,有效地切断了制假窝点的烟丝来源。 目前烟丝生产企业及作坊的专项清理整顿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生产经营不规范或不正常的烟丝生产企业还没有彻底关闭,非法生产经营的隐患仍然存在。二是目前农村市场需求的五类卷烟缺口较大,烟丝有一定的市场需求,而且烟丝加工设备简单,技术要求不高,非法生产很容易死灰复燃,巩固专项清理整顿成果的压力很大。三是受卷烟制假窝点分散转移的影响,地下制造烟丝窝点存在严重扩散的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尽快做好专项清理整顿的后续工作。要继续做好地方政府的工作,按照预定的方案,彻底关闭那些生产经营不规范或不正常的烟丝生产企业,消除非法生产经营烟丝的隐患。 (二)进一步加强对保留的烟丝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对保留的烟丝厂实行严格的专卖管理,全面监控其原料购进、生产、销售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不发生非法经营行为。 (三)巩固专项清理整顿的成果。要严密监控重点地区非法生产经营烟丝活动,定期暗访,发现苗头,及时打击,扎实做好防止反弹的工作,确保不会死灰复燃。要密切关注地下制造烟丝窝点扩散的动向,及时开展有效的打击,切断卷烟制假窝点的烟丝来源。

二00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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