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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对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进行调整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自1984年成立以来,承担了大量的防盲治盲的技术指导工作,培养了大批防盲技术骨干,充分调动眼科工作者及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为我国防盲治盲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几年来,由于机构变化、人员调整等各方面的原因,各地防盲技术指导组调整变动较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我部决定对指导组进行调整。根据2001年对各省现有防盲机构及人员情况的调查情况,经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有关单位的同意,决定聘请韩德民同志任指导组组长,王宁利、张金华、宋秀君等为指导组成员。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卫生部制定全国防盲工作规划、组织眼科人员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和推广眼科防治新技术等工作。指导组下设办公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仁医院,办公室日常经费由同仁医院自行解决,办事经费由卫生部、同仁医院、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共同承担。 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防盲治盲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尽快调整现有的防盲机构,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卫生部医政司。 附件:1.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职责 2.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名单

二00二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职责
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是由若干热心眼病防治工作,具有防盲治盲经验和业务指导能力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以开展全国防盲工作为目的的专业性组织。 机构组成: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设组长一人、秘书二人。办公室设在同仁医院。 宗旨:加强对全国防盲治盲工作的指导,促进各地区之间、国际间的协作与经验交流,充分调动眼科工作者及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全国防盲工作规划的实现,开创眼病防治工作的新局面。 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职责如下: 1、 在卫生部的领导下,协助制订全国防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各地的防盲工作规划,组织和推动防盲工作的开展。 2、定期对省级防盲技术指导组工作进行指导,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督察防盲规划的实施,建立健全防盲工作的资料归档制度,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和促进各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总结防盲治盲经验,通过简报、出版刊物和定期召开区域性或全国性会议交流防盲工作经验。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争取在人力、物力和经费上取得必要的支持。 4、根据各地防盲工作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办全国性讲习班或培训班,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区的防盲骨干。 5、建立防盲信息网络,及时通报国内外防盲工作动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可行性建议;积极开展国际间眼科项目的合作,争取经费及设备方面的支持。 6、组织编写和出版适用于基层防盲工作的资料和对群众进行防盲教育的宣传品;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防盲、治盲的宣教工作,使全社会重视防盲工作。 7、及时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支持和鼓励建设防盲先进县,对开展防盲工作做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2: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长韩德民北京同仁医院 委员(31个省) 徐亮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眼科研究所 王宁利北京同仁医院 张金华天津市眼科医院 宋秀君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眼科 贾亚丁山西省眼科医院 崔巍内蒙古自治区医院 何伟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吴雅臻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娄长奇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 闫书恩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管怀进江苏省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 方臻浙江省防盲中心 张国梅安徽省立医院眼科 杨佩菲福建省立医院眼科 谢晖江西省人民医院 李镜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王丽娅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眼科研究所 邢怡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暨湖北省人民医院眼科 娄小波湖南省人民医院 徐庆锋广东省厅医政处 谭少健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 欧波海南省人民医院 刘苏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张晓七四川省防盲办公室 张唯伟贵州省人民医院 云南暂缺 西藏暂缺 任百超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医院眼科 甘肃暂缺 王青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眼科 杨巧玲宁夏人民医院眼科 顾文斌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 顾问委员:胡铮、赵家良、孙葆忱 常设秘书:胡爱莲北京同仁医院 办公室设在同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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