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减轻投标医药企业的负担,并为药品在线注册申请、药品电子商务等工作奠定基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决定开展医药企业基本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我省落实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经营企业。 二、填报方式:企业自行填报。填报工作以网上填报为主,由各有关企业自行访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网址是:www.ada.gov.cn,电子邮件地址:qyxxsb@sda.gov.cn或wzsheng@sda.gov.cn),进入“企业信息填报”专栏,进行网上填报,不必将有关数据报送省局。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索取文本表格填报,咨询和索取文本表格电话:(010)68313344-0302、0322或0332;文本表格传真至:(010)68311978。 三、填报时间:从现在至2002年10月15日24时截止。 四、各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时间,尽快通知到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由市局通知到法人批发企业;法人批发企业负责本单位和分支机构非法人批发企业的填报工作。 五、本次收集的企业基本信息将作为企业资质验证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的重要信息来源,有关数据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SDA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务请要求辖区内的企业认真阅读填报详细说明,按规定如实填报。
二00二年九月十三日